項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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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105002387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鄭星五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有血氣之勇。有道義之勇。如項羽者。固所謂血氣之勇也。苟能以道義之勇。鼓勵將士。何至烏江自刎。以貽天下後世羞哉。當夫嬴秦無道。楚漢並起。豪傑競爭。猛將謀士。蜂集雲屯。而項羽徒以匹夫之勇。蔑視天下人才。其不克達其目的也固宜。且夫為將之道。不在善攻善戰。而在擇人授職。有因材器使。無求全責備。善則揚。惡則隱。取其長。怒其短。戰士樂為之效死。疆場共為之爭先。而項羽則不然也。有韓信之才。陳平之智。而不能破格錄用。卒使去而歸漢。定大計。臨大敵。而建大漢之天下。豈非項羽自失其計哉。雖然項羽暗啞則千人自廢。叱吒則萬眾齊驚。有爭地攻城之力。而無爭天奪國之道。夫爭天奪國之道。有至要。有不要。分輕重。別緩急。乃王道之基也。而項羽獨以細微末節。費心力於不至要之地。而忽略於大至要之事。是安得為識時務者乎。何則。田榮之反齊也。項羽鼓全力以?之。使漢王得以乘間定三秦。據敖倉。取滎陽。而不顧也。黥布之反九江也。項羽自留下邑。攻而破之。使漢王得以乘間收散卒。據成皋。而不顧也。吾謂項羽見其小。而不見其大者。不亦宜乎。然而項羽之殘暴。亦非一端矣。矯殺卿子冠軍。陰弒義帝江南。入咸陽則焚其宮室。殺子嬰又掘其皇陵。寶貨婦女。大掠而東。此豈除暴安良者之所為乎。不獨此也。項羽詐坑秦降卒二十餘萬人於新安。而不忍殺沛公一人於鴻門。此其所得者小。而所失者大也。假令項羽能以血氣之勇。發而為道義之勇。將見二十餘萬之降卒。必舍身圖報。奮鬥沙場。欣欣然而相告曰。吾等為國家盡義務。為人群謀幸福。衝鋒破敵。馬到成功。何患其不得天下哉。而抑知又不然也。即一范增相依為命。而不能善用其謀。致令陳平反間。而范增乃鬱鬱以沒。雖曰范增之不遇。亦項羽之失計也。吾故曰。項羽有血氣之勇。而無道義之勇者。誠不誣矣。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8年5月1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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