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第 7條第 1項及第23條第 2項規定所稱「置」,指編制具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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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H0428269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教育局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教人字第0930034786號;學校衛生法 第23條 說明 學校衛生法 第7條 說明;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編制;衛生;學校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4-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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