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公務人員兼任之職務,於每年定時參加相關會議時,其支領費用應以兼職交通費名義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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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02751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高市府人二字第14028號;公務人員;交通費;兼任;兼職;職務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04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高雄市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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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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