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經政府代管,其繼承人於代管期限屆滿前申辦繼承登記,並舉證該不動產係由政府機關無償使用者,於政府機關無償使用期間之部分得免繳納代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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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90793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高雄市地政處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8高市府地三字第8512號;不動產;代管費用;政府機關;繳納;繼承登記
出版者:
高雄市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9-08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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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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