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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機構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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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諮議會及中研院臺史所史料典藏數位化計畫
臺灣省諮議會史料
本省都市計畫農區域或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依行政院函示:均應辦理區段徵收,而原地主申請領回之扺價地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徵收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四十,殊不合理,建請中央儘速修改法令,使地主可領回之比例提高百分之六十以維護民眾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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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9-09OA-74-6-4-00-01471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777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臺灣省議會(1998-12-21)。[本省都市計畫農區域或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依行政院函示:均應辦理區段徵收,而原地主申請領回之扺價地比例最高不得超過徵收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四十,殊不合理,建請中央儘速修改法令,使地主可領回之比例提高百分之六十以維護民眾權益問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8/ad/b6.html(2021/04/14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8/ad/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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