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吳伯雄質詢:一、關於都市計劃之公園預定地問題;二、關於石門水庫洩洪的問題,這一點請王局長以專家的立場,即石門水庫水位的降低,對農業的灌溉影響;議員張富質詢:補充吳議員二點意見,關於石門水庫洩洪,今後水位降低,對農民灌溉發生困難,有何補救?第二點關於都市計劃公園預定地問題,有些縣市或鄉鎮,私自變更預定地,建設廳有沒有力量加以制止,譬如板橋鎮發生的問題,鎮長把預定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你們也曾派員前往調查,據說最近省建設委員會要把這個案子留到下次再議,我希望政府做事應有魄力,命令主辦單位澈底執行;議員黃光平質詢:板橋都市計劃本會己專案調查過,聽說省府也調過,請問省府調查是否分兩方面,一個是行政方面對都市計劃的延誤時間有沒有責任?二點是原來公共工程局訂定的都市計劃,六年當中板橋鎮的都市計劃,臺北縣政府又將之修改合不合理?議員李炳盛質詢:補充石門水庫放水的問題,現在中央決定將水庫水位由二四○公尺降為二三六公尺,颱風來臨時,可以容納二八○○立方公尺,但是我認為還不夠,應再減低,最好在六月開始到十月當中,將石門水庫的水全部放掉,專用來做防洪的水庫,石門水庫的建築花了幾十億,可是北區的防洪計劃要花一百億以上,廳長看那一方的錢花的更多,在颱風期間四個月盡量把水庫的水放掉,專用做防洪,廳長意見如何;關於洪水平原的事情,今年第一、二、三、四期,據我所知,在中興橋到味全之間建自然洩洪道,這洩洪道要做到什麼程度,房屋拆除多少?以後對三重、蘆洲、新莊的堤防如何建築,請詳細說明,對林口新區征收補償請李處長對過去的所謂合法合理合情辦理,究竟到什麼程度,請處長答覆;議員陳根塗質詢:在目前林口一帶居民對政府大原則沒人反對,都很願意協助這工作的成功,至於他們小份人的異動,將來可能造成許多值得同情的現象,因此我請教幾點:一、對於議會專案小組所決議的幾件問題,執行上究竟有無困難,因現在所做的跟決議距離差相當多;二、桃園縣己協議,臺北縣則未協議,同一地區,同一情況,同一發生因素,何在前者獲得協議,後者則否,原因何在?議員林亮雲質詢:關於林口地區問題,本會曾組織專案小組,這小組在大會決議時決定為顧及將來征收土地有問題時,小組應繼續存在,因此將來如果征收土地發生問題時,是否邀請專案小組參加協商,有無此構想,請指教。〔答覆機關:建設廳、水利局、林口特定區開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