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小教員經中檢考試及格,轉任國中教員,要重新核薪,打擊進修人員的意志,折磨中檢及格人員甚鉅;二、目前惡補之風仍存在國小且蔓延至國中,惡補人員以種種令人髮指手段,強逼學生參加惡補;三、教員工作繁重,應比照公務員退休辦法,放寬教員退休年限;四、此次公教人員待遇調整後,校長之薪津反比教員為少,建議政府予以改增發主管工作補助費,使教育主管人員待遇合理化;五、關於省市立中小學教員,如因病請假不足一個月,其代課鐘點費由請假人自行負擔的問題;六、關於臺灣省各級學校校長任用辦法,小學校長薪津比教員少及公立各級學校校長遴用辦法何時能公佈實施的問題;七、推行九年國民教育,仍有待檢討;八、請政府對全省國小學生書包、帽子;服裝統一式樣及顏色逐步實施案;九、請政府自六十學年度起高中所收學費每學期二百元全數撥交省立高中使用以利學校建設案;十、請政府早日履行臺中市體育場撥為省體育場時所約條件以維政府信譽案;十一、請政府調整教學年度以適應本省炎熱氣候而利學生健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