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本省目前地方教育事業停滯不進現象;二、請政府對新獨立國校設備應籌撥專款均衡補助充實,以利學校平衡發展;三、請教育廳商請有關單位研究,統一省縣市立學校人事編制、經費及其設備;四、關於辦理失學役男國語補習問題;五、各級學校兼辦人事管理人員事繁責重,應予發給與專任人員同等待遇的職務加職,以昭公允,而符實際;六、請在國民學校確須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應請省教育當局會商有關單位研究實施;七、各級學校辦公費不敷應用,應設法提高;八、請將特別師範科招收高級中學及高級職業學校畢業生,所請放寬資格問題;九、幼稚教育一年中未見有省縣督學實地督導,應請教育當局注意及此,加強視導,使其設備完善,循教育原理原則實施;十、建議鄉鎮公所增設文化課問題;十一、關於影星登臺表演之管理問題;十二、省立高雄水產職校造船廠開放民營問題;十三、海軍第四造船廠佔用省立高雄水產職校教室問題;十四、高中、高職畢業學生應征入營,在營期間而因投考大專學校,經予錄取,唯因在營未入學註冊,請省教育當局建議准予保留學藉;十五、關於在本省中部設立大學問題;十六、新竹縣免試升學廢銷問題;十七、各級學校教員薪津菲薄,請省教育當局早日調訂實施;十八、請准將非師範生在國校任教經國教檢定合格者得予比照師範生須服務三年後方得應征入營;十九、關於地方教育輔導工作意見;二十、原設分部改為學校問題;二十一、有關興建國校教室問題;二十二、關於分校獨立為國民學校問題;二十三、關於提高學齡兒童就學問題;二十四、關於提高現職國校教師素質問題;二十五、關於本省地方戲劇比賽問題;二十六、關於各項體活動問題;二十七、關於中小學校教員無試驗檢定截止期限延長問題;二十八、關於附設補習學校班均須編列足夠教員與職員問題;二十九、請建議教育部對技能科教材應予優先審查,并請教育廳迅即籌措財源編印是項課本,免費印發學生與教師使用;三十、關於資助水產學校教員赴日進修考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