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儒侯質詢:關於煤業政策問題,目前的煤價非但跟不上物價指數,而政府又減減輕了既有的輔導責任?試問如何生存?復查礦物局係屬政府機構,其預算應由政府列支才合理,雖說這辦法草案尚未經本會通過,不敢說巧立名目,但在情理上似乎不太應該,否則政府機構替老百姓辦事,豈不是處處伸手要錢?不知廳長的看法如何?由於其他能源的打擊,已使它走下坡,在政府方面實應作有效輔導,使它能與他種能源共存,今後的煤業政策,有無更新措施?張富質詢:既是行政機關,為什麼不列入六十三年度預算?關於貸款問題,第六條第二項「協助」兩字,是文字上的變更,不影響業者,為什麼呢?議員林佾庭質詢:一、礦務局是營利單位抑或行政單位?如是行政單位,為何該局的預算,一部份要完全靠他們營利收入來維持?二、臺灣全省每年生產的煤,價值多少?礦務局的預算到底多少?二億餘元的貸款什麼時候可以解決?全省的礦工到底有多少?假使煤礦業全部倒閉,會嚴重地影響到社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