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雄縣政府,縣長一上任以後就把所有的臨時雇員一百二十人,全部解僱,而後將自己又聘了一百二十個的問題;在高雄縣政府水產課,有一位殘障青年,工作非常賣力,因不同派系,就被解僱,社會處一再提倡,輔導殘障人員就業,人事處應該注意這個問題;財政局有一位課長叫丁簡章,因為選舉沒幫忙縣長,從財產管理課長,調到山地偏遠地區去當普通公務員,希望人事處長去調查;上星期五,高雄縣長蔡明耀召集高雄縣白派大將領一百六十五位,請教處長,一百六十五位的集會,有沒有向警察機關申請或報備,不然,為何黨外人士集中開會要申請,而本黨提名開會就不用申請,會不會受到社會上一般人的攻擊或批評;一、本省香蕉輔導管理成果,甚不顯著,以致市場萎縮不振,社會處合作事業管理處輔導管理不力,應負完全責任,希望切實檢討改進;二、 香蕉平準基金、冷氣船基金二億元,本省大會決議,請省政府設法發還蕉農,到現在還沒有動靜,請社會處合作事業管理處正視這個問題,以免影響政府形象;三、本省目前大小型的工廠,共有幾家?平均每一家工廠有幾個人?平均每一家員工的職員有幾個人?外國人說:本省大多數的工廠,都不像工廠的樣子,因規模太小,設備太少,工人沒幾個,生活單調站在維護勞工的立場,未知感想如何?有的工廠連建築物或設備都沒有,怎麼能夠講究工廠衛生及環境美化呢?怎麼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情緒及產品品質呢?談得上維護勞工權益?四、民國六十八年、六十九年、七十年、及七十一年一月至九月間,本省因工廠及礦廠意外事故而死傷的人總共有幾人?各幾個人?因而造成的損失有多少?政府機關有沒有改善計畫?工業衛生措施如何?五、什麼叫做勞工?不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動工人,譬如在民間從事流動性工作的土木工、水泥工、織補工、打字工、搬運工等等,這些人算不算是勞工?是否與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工」享受同等權益?有沒有勞工保險或其他的照顧?有沒有退休或撫恤的辦法?六、勞工住宅整建工作,政府機關有無具體措施或計畫?有增建、改建、修建、修繕的辦法如何?目前有沒有具體成果可言?七、本省在工廠內服務的勞工有二百多萬,而勞工權益卻一向被忽視,政府有無改善計畫?具體措施在那裡?八、現行保護勞工有關法令有哪幾種?有那一種法令已澈底實施?如果僱主所提供的勞動條件、安全衛生和工作環境等,顯於法令不合時,究竟如何處理?政府機關對於此種情形,是否都能夠知道或瞭解?九、僱主對於現行保護勞工法令,大都未能加以重視,政府機關應如何正視這個問題?十、僱主積欠和退休金問題,相當嚴重,政府有否因應措施?十一、政府機關在數十年前就已計劃制定「勞動基準法」,未知何時始能制定實施?內容如何?十二、工會是基於勞工需要和滿足勞工的願望,並增進勞工的知識技能及促進生產技術的革新,如果工會不可能達成其使命,政府允許勞工組織工會,實在沒有其實質意義可言,未知政府機關有沒有誠意來面對現實,以促進工會能走向正常途徑?十三、工會組織是維護勞工權益,由於政府允許工會可活動的範圍有限,以致工會不可能發生太大作用,形同虛設,有時反而成為警方或政府機關的耳目或工具,大多數的國家,其工會組織都很健全,而且允許工會發動罷工,以促進勞資關係公平合理及產製運銷不斷增進,並避免勞工遭受僱主剝削和壓迫,對於這個問題,未知有關機關態度如何?十四、為提高勞工知識及生產能力,並適應勞動環境的變遷,必須由政府機關繼續的不斷推動勞工教育,以避免經濟萎縮不振,未知本省辦理勞工教育的成果如何?因應措施及具體辦法如何?有沒有設立勞工教育基金的計畫?(聯合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