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民政廳長,關於「加強改善偏遠地區居民生活」計畫,其進行情形如何?每年中央與省共編有五億經費,進行六年成果如何?而輔助對象是如何編列的?有沒有一定的標準或規定;如何強化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功能;目前政府公信力在人民心目中值多少份量?如何去掌握民心的向背,以疏導民怨;請問地政處長,對於這次公告地價調整問題,請問是否可以暫緩公告;如果發生土地所有權狀與實地面積不符,如何做補救的處置,來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請教警務處長,交通警員為了執行業務,在省公路捉超速的車子,假如因為追趕發生車禍而使本身死亡時應如何處置?甚至於開車的人撞到第三者時,在法的立場應如何處置;請教社會處長,目前社會福利的成果,我們是否已足為表率,堪稱為模範省?而目前社工人員在社會工作中扮演什麼角色?另外,希望處長能儘速解決社工人員的編制歸屬問題;衛生處長,最近一連發生勞保轉軫問題,公立醫院醫師專勤問題、衛生所醫師待遇問題、衛生所主任兼代問題等等,您的立場如何?如何下手診治?對於省立醫院各院的院務及人事,您的自主權有多少?對各院的營運情形,有否做定期的優劣評估,還有,烏?病防治中心是由省立臺南醫院辦理,但大臺南地區的北門烏?病防治中心,已交由省立嘉義醫院辦理,這又是什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