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銷汽車肇事責任鑑定委員會;二、反對創設交通法庭;三、交通警察辦案不力;四、監理方面:監理人員在同一地區任職過久,易受人情攻勢,無法嚴密執法,所以應該三年輪調一次較為妥當,希望提早實施;五、違警違章取締;六、重視民命國家財務;公路局林局長:請教你對公路局違法剝奪售票員羅光發法定工資事件,最近有沒有什麼改進辦法。

一、撤銷汽車肇事責任鑑定委員會;二、反對創設交通法庭;三、交通警察辦案不力;四、監理方面:監理人員在同一地區任職過久,易受人情攻勢,無法嚴密執法,所以應該三年輪調一次較為妥當,希望提早實施;五、違警違章取締;六、重視民命國家財務;公路局林局長:請教你對公路局違法剝奪售票員羅光發法定工資事件,最近有沒有什麼改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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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7OA-15-6-7-00-01470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1295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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