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王慶豐質詢: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規程準則第四條第三款之規定「人口五十萬以上未滿一百萬者設民政局-社會科」,花蓮人口雖然不滿五十萬,但面積全省之冠,可否以專案方式准予花蓮設置社會科以解決實際問題;議員簡金卿質詢:目前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沒有社會科,只有民政局?埵釭懋|課,在這種情形之下,如何為該縣的縣民爭取社會福利;對於省級虛級化,有何看法;對於公墓公園化有何看法?省政府能不能編列預算來補助各需要的縣市鄉鎮;議員謝言信質詢:目前社會福利預算只有百分之六,實在偏低,對於這點應向中央爭取,以取得更多的預算來做社會福利的工作;關於輔導殘障者就業的問題,公營事業對於殘障者應該建立保障制度,對於老年的殘障者也應該給予特別照顧;其次,關於低收戶的救濟金發放,規定太嚴格之問題,希望能?加以檢討;議員馬榮吉質詢:為什麼十年來社會處的預算都沒有成長?關於殘障福利工作的落實問題,社會處照顧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