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雅樵質詢:一、有關違章建築的問題,二、關於都市計畫區以內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三、都市計畫的藍圖雖然繪好,那如何籌措財源?如何逐步完成?有何構想沒有?四、最近北部礦場災變一再地發生,對這些災變如何措施?五、有關水污染和公害防治的問題。議員涂麗生補充質詢:關於程序違章的問題,對違章建築如果要取締,是不是要通令各市政府應該按照步驟去處理,要拆除時,建議政府應該要先建後拆,配合國民住宅優先分配給低收入的人。議員張富補充質詢:關於違章建築問題,如能採取先建後拆辦法,對人民生活將有莫大幫助,其次關於公害及水污染問題,未知有無通盤計劃?議員李存敬補充質詢:建議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新舊違建劃分日期重新規定,原屬程序違章的新違建可變為舊違章,不知高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