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在各縣市、鄉鎮、區之道路,經常東挖西挖,各單位不協調,以致好好道路,經年不平,請問廳長,這件事建設廳有權管否?能否設法責成一個單位,來協調挖公路埋設管線的單位,齊一施工,同時請限制施工期限,方便人民走路;二、關於申請接裝自來水的問題,請石門自來水廠改善服務態度,簡化各項手續;三、關於農業用電的問題,聽說政府正考慮補助農業之電費,是否事實?補助的方式如何?四、關於公司管理問題,提及五十七年三月規定工人之最低工資為六百元,去年十全大會決議調整為九百元,最近又聽說內政部擬調整為一千二百元,到底有無再調整?獎勵外資投資是正確的,但有幾點要注意:1.外資工廠之技術人員,青一色是外國人,本國人未參與,我建議在獎勵外資投資條例中,應規定本國與外國之技術人員的比例,請廳長在職權範圍內,限制電子工廠的設立,亦請速建議中央採納;2.對於獎勵外資投資,應以技術合作為主,利用外國的技術來發展本國工業,不要讓外國利用本國工資,雙重賺本國的錢;3.要合理調整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