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本省施政及建設問題;二、實施都市及農地重劃之問題;三、對於一般行政事務之問題;四、對於各種選舉之問題;五、衛生工作依其性質分二種,第一種醫療衛生問題,第二種環境衛生應師於警察人員管理之問題;六、主會救濟工作之問題;七、政府人員對於處理外銷事務之問題;八、課稅查征人員之問題;九、公私營公司之上市股票之問題;十、各行庫及合作社之特權放款之問題;十一、中等以上之學校應設於郊區之問題;十二、聯合招考制度改善之問題;十三、在縣市地區,多設省立學校之問題;十四、各縣市排水溝修繕之問題;十五、曾文水庫建設之問題;十六、工廠不得設於人口密集之問題;十七、加速拓展農地之問題;十八、關於山林火災之問題;十九、檢驗各種貨物之人員嚴選之問題;二十、鐵路局於都市及各地區之平交路應予安全措施之問題;二十一、公路局應發展鄉村地區之交通問題;二十二、港務局應迅速開拓梧棲港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