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對臺灣省改革很多,但其中有幾點沒有改革的事,簡單如下,全世界所沒有的:一、戒嚴令;二、出版法;三、身分證是全世界沒有的;四、稻谷收購也是全世界所沒有的;五、省長仍是官派;六、省議會不民意,我們的決議送省府採納則可,不納則寄還複議;七、國代、立委、監委等民意代表機關為終身職,乃全世界所沒有;八、縣市長無人事權、財政權及警權,這也是全世界所沒有;九、禁止工人使用罷工方法要求工資提高,公平分派,這只我們一國而已;十、司法權不獨立,隸屬行政權;十一、辦理選舉一黨包辦,為全世界所沒有;十二、各機關設立安全室;十三、黨歌當國歌;十四、軍中設黨部,至底是國軍或是黨軍;十五、負擔防衛捐;十六、公營事業有書店、米店、旅社等,無所不包,只有妓女戶、麵擔非屬公營事業;十七、一百二十七條自治通則,立法院審查十三、四年尚未予以通過;十八、民意機關國會省議會無反對黨,民青兩黨只能算友黨,不是反黨;十九、人民集會問題;二十、黨費用國庫開支;二十一、向日本人接收之國有財產、大戲院、大旅社歸黨有;二十二、保安處分,流氓不經過法院可以送米燒島關;二十三、犯警察法,警察有權抓人告留罰金;二十四、統一發票經過十年尚未搞好;二十五、有權氡民的機關有十個,為何這十機關都可以抓人;二十六、總理遺囑改為國父遺囑,行政機關有典禮時都要恭讀;二十七、橫貫公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