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李炳盛質詢:一、臺北市改制,升格為院轄市,將即從臺北縣劃入南港等六鄉鎮,據報中央已經核定此六鄉鎮均不予?辦選?,因此,本席有數點疑問請教於翁廳長:1臺北縣南港等六鄉鎮,前此所選出縣議員,鄉鎮民代表及縣長之任期,如果照原定任期,在屆滿之日解職嗎;2如果南港等六鎮前此選本屆民意代表及鄉鎮長應依原定任期屆滿解職,並不予改選,在未劃入臺北市這一段空檔時間,對於地方自治事務,將以何種補救方式,使之負責推行而不中斷;3南港等六鄉鎮本屆縣議員,中央以其行政區域尚未歸屬臺北市不准倣照臺北市之例,聘為市議員,是否可在其行政區域劃歸臺北市之後,援例予以聘為市議員;4目前省市對各省市鄰界畛域,是否已分劃明白?有關其他移接事項,是否已經準備完成;二、鄉鎮民代表改選一項,未知省政如何決定,是否照本會意見予以延長任期;三、社區的發展為什麼不實施重劃呢;四、國民住宅貸款四萬八千元似嫌太少,因為現在每棟住宅最少皆在十萬元以上,是否以後提高些;議員張富補充質詢:有關六鄉鎮民代表大會任期延長至明年年底,那麼鄉鎮是否亦延長呢?其次,是不是應該修改組織法規讓每鄉鎮均有一個議員希望民政廳慎重處理;議員吳一衛補充質詢:有關重劃的問題,如果開闢或拓寬道路,必需要重劃時,民政廳對於補償與土地利用的問題應該要予以重視,研究一妥善的重劃方法,另外都市重劃與都市平均地權,請廳長向中央力爭要分開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