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梁許春菊質詢:一、爭取兩項業務應屬於建設廳來做:(一)臨時省議會時,貿易部亦是屬於建設廳,現在貿易部歸中央,應照原來的法,爭取屬於建設廳主管,才能便利省民;(二)關於工礦安全委員會屬於社會處,對務應屬於建設廳才合理;二、建設廳的行政效率太差,幸而貴廳有一位很好的聯絡官徐秘書很肯做,所以省議員拜托的事效率是很快很好,但是百姓若是自己去的是很慢,關於這點應改進,無論何種公文應有限期,以資便民;關於公共工程局的問題,局長有來嗎?三、關於都市計劃:因為不是實在的都市計劃,是為了稅收的目的,每年繳很多地價稅,開闢道路就說沒有經費緩辦,態度不對;四、關於臺南自來水廠的事,臺南市的自來水廠包括縣,事實縣的部份亦很多,應該改做臺南地區自來水廠,不應該做臺南市自來水廠,因為臺南市使我們臺南縣民感覺很討厭;五、關於曾文水庫開工以來的工程使百姓很滿意,不過:(一)是否較為浪費?儘量節省成本;(二)沒有利用的土地應該還農民,因為土地很貴,買了之後放在那裡沒有利用,是損失;(三)補償的土地應該予以合理的價格補償,不要以便宜的價格征收,就賣土地來賺錢;(四)鄭火炎陳情關於土地的案件,議會調查經過很久,議會調查告案合理者應迅速設法處;六、(一)關於麻善大橋,糖業公司以前曾答應負擔一部份;(二)百姓認為糖業公司為何不賺錢,土地多,有無浪費之處;(三)關於出售的土地,將工廠出售,賣財產吃本錢?,土地要出售賣太高價錢刺激物價;七、關於電力公司,農民用電負擔亦應該減輕,不能以平常的電費來負擔,不合理;議員呂安德補充:關於灌溉用費的費用問題,行政院正在計劃減低硫酸錏的價格,希望電力公司能夠為了農民而減低成本,減輕農民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