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山胞生活,修建房屋,更艱難辦理,因山地沒有所有權狀,是保留地所有歸權區,固有山胞僅有使用權,並且為保障經濟文化落後之土著民族設置保留地,限制其轉讓抵押,但為世界各國共同必要措施,惟於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較為進步國家,均針對此項特殊情形,設置特種貸款基金,扶助國內土著民族自力更生,從事各項經濟文化改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值得本省借鑑。

為改善山胞生活,修建房屋,更艱難辦理,因山地沒有所有權狀,是保留地所有歸權區,固有山胞僅有使用權,並且為保障經濟文化落後之土著民族設置保留地,限制其轉讓抵押,但為世界各國共同必要措施,惟於美國、加拿大、紐西蘭等較為進步國家,均針對此項特殊情形,設置特種貸款基金,扶助國內土著民族自力更生,從事各項經濟文化改進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值得本省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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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003-03-04OA-12-6-2-03-00587
資料類型: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著作者:
臺灣省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98-12-21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0503
範圍:
1998-12-21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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