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警務方面:〈一〉各縣市消防經費均感不足,請警務處增列預算予以補助;〈二〉警察配帶之槍械應嚴予保管;〈三〉優良警察應予表彰,素質不良工作不力者應予嚴懲;〈四〉本以會第三屆第一次大會,討論屠宰商請願案;〈五〉整理交通秩序績效日彰;二、有關合作管理處方面:〈一〉臺中市西區合作社,辦理成績欠佳,曾由合管處及財政廳派員調查,情形如何;〈二〉臺灣省合作社聯合社,最近曾召開代表會,該會過去曾由政府予以補助,而把這經費再租借房屋,這樣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三〉報載合管處及財政聽到各縣市調查合作設辦理情形時,要求提供膳食及住宿,是否事實?三、希望衛生處禁止飲食攤販使用糖精,因對人體健康影響至大;四、戶籍上姓名年齡記載錯誤,應該准予更正?並簡化申請辦理手續;五、請設立綜合工廠收容失業退除役軍人,以免引起社會問題;六、請設立「殘廢收容院」;七、里長在任期內請准予參加公保;八、登記助選員時,選舉事務所在辦公時間內無人受理,致於登記期間截止後無助選員協助競選,并非候選人過失,這種情形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