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民政廳對於優秀縣市長及鄉鎮長,准予比照一般公務人員升等存記辦法,予以儲備;二、請建議有關機關將國省有土地之荒野或不要存置林野讓售於所屬縣市鄉鎮,以利公共造產案;三、請爭取貧困征屬安家費等經費,並修改有關救濟原則案;四、關於地政方面問題;五、請建議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以解決縣市鄉鎮財政問題;請教衛生處:衛生處內設有環境衛生實驗所,所做飲水改進事業,該實驗所所解決之困難地區飲水問題,已引起國外人士注意,很多外賓到本省參觀飲水事業措施,均表滿意,希望處長能有機會下鄉參觀其過去獲得之成果與效績;請教警務處:一、請順從社會輿論,提拔優秀人材,唯才是用;二、關於交通違章處分問題;請教社會處:請積極輔導國民就業,以解決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