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里民大會,政府雖致力大事推行,但一般民眾均無積極興趣,其主要因素為何?確有重新檢討必要;二、關於請中央早日頒佈省縣自治通則問題;三、省議員任期有沒需要修改為四年制,如果有必要的話其理由何在?四、改善民俗減少浪費獎勵儲蓄,為達到富國利民之目的,這幾年來所收獲之成果,是否已達到預期之計劃?五、臺灣這幾年貧戶是逐漸減少還是增加?(對這個案(五一)年十月二十八日聯合報詳載);六、不良少年感化教育實非國民學校教育所能比擬,這一批不良少年顧名思義均出於錯綜複雜家庭的兒童,受聘為輔育院老師應網羅有研究心理學家為主,未知傅社會處長意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