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修改縣市議會組織規程時,請民政廳方面特別慎重,使每一縣市議會的會期有彈性;省府根據何法令刪改縣市議會所通過之預算?預算被刪改後,縣市政府何以不送請議會覆議?究竟省府侵占縣市議會職權,或縣市政府不尊重議會職權?關於地政局方面,這幾年來常有人建議重新規定地價,截至目前,尚未見重新調查,原因何在;政府要取信於民,所規定的法,倘使不能執行或未便執行,則應立即修改;根據物價指數計算土地漲價率,到底由無法令根據?都市平均地價條例是什麼機關頒布的?關於社會處方面:社會處所屬各機關,時常有人控告、密告、寫無名信,許多社會救濟或福利事業,花很多錢而得不到好評,處長對這問題有沒有注意?各民眾服務站的工作項目,服務範圍,應改設法使民眾了解,使他們有問題能找上來;社會處救濟院所,首先確立工作宗旨,是救濟或福利,其次求精不求普遍,然後集中力量改進;救濟院其宗旨應該是福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