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廳廳長謝耿民報告五十二年度省總預算編審概況:第一、本省五十二年度施政指導綱要對於財政方面施行重點的規定是:「省預算仍應以經濟建設為重心,凡省屬各機關非急要之經常業務或非必須由政府舉辦之事業,應考慮緩辦,以其節減之支出,移供各項急須興辦事業之需,因之,五十二年度預算,除法定原因必須增加者外,仍應維持上年預算總額」;第二、五十二年度的省總預算案,歲出方面而言在兼顧適當支應中央及地方需要,並集中財力致力經濟建設之目標;第三、五十二年度省總預算案對於歲入的籌劃,固然要適應支出的需要,而尤須顧及財力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