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列幾點請答:(一)省轄市其編製組織是否合理,未知何時才能修正配合;(二)健全鄉鎮區村里基層組織,須要有普遍設置村里幹事,發揮推行基層政治效果;(三)請廳長特別要關心轉答各地方政府,應增加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民眾服務處站事業經費;(四)實施平均地權之初期,難免有未符實際之地方,有「複決權」以其補救缺點,而求修正為更完美至善;(五)希望對人事制度問題作合理之解決,否則將使各機關因員額編制限制而無法開展業務;補充詢問:關於地價問題,辦理申報人員曾謂絕不可少報;又如大世界戲院土地地價評定超過時價七八倍,如係可作舖面之地,當然可以,以前未蓋戲院時根本毫無價值,也要這樣申報,凡此種種均應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