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選舉工作部份:一、目前選舉各縣市實際情形如何?主辦機關主管是否了解?是否直接間接與正個政治有關?二、公教警察人員幫助候選人活動前有否方法可以防止?三、選舉浪費風氣及地方派系操縱有否具體改善辦法?四、省市議員候選人資格是否考慮限定?五、公費選舉制度是否可以考慮?六、選舉辦法中關於提名活動及投票時間過於急迫,是否可以修改?七、取締法第六條禁止當選後作感謝之遊行是何根據?八、社會賢達參加競選是否應予鼓勵?具體方法為何?乙、行政基層工作部份:一、目前各縣市召開理民大會是否合乎理想?主管方面有何感想?二、各縣市貧民救濟金實際發放情形如何?主管方面有否了解?窮苦人民究竟得到救濟若干?三、各縣市辦公費以微,有時為縣市級加定不必要書刊,可否具體改正?四、目前各縣市舉凡人民請求或接洽事項,時常故意留難或不理之官僚作風,有無具體改善辦法?五、基層人員(包括)主管之工作有否考慮?六、基層工作人員之物質精神待遇,省方有否具體建議中央統一改善辦法?七、公教人員貪污舞弊事前是否可以防止?方法為何?八、改善民眾對政府觀感,應從何方面加以改善?具體方法為何?九、公教人員(包括基層)自修情形如何?十、政令推行試入民間獲得人民信任了解?有否加以考察或測驗?十一、官民合作情形如何?地方士紳及社會賢達人士有無具體連繫辦法?十二、國民戰時生活推動情形如何?十三、公民訓練情形如何?(除里民大會外)是否有其他方法之研究?十四、自治人員其身分確定為公務員,最低待遇有否考慮?十五、民政建設之基礎;十六、目前人民團體改善情形如何?十七、社會不良風氣,改善至何程度?十八、提高婦女地位有否具體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