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經濟四年計劃,廳長有否參與其事?此計劃是否包括配合農業政策及農產物之產銷問題?能否保證將來沒有滯銷現象?產銷能否平行?二、南方澳港現有漁船二百隻進出,請擴大漁港;三、蔗農對糖業公司所稱臺糖無法與古巴糖在日本市場競爭甚表懷疑,因臺糖生產成本高,但到日本運費卻省甚多,且成本係因糖業公司浪費及經營無方所致,希\糖業公司切實反省;四、省政府與林班坎伐業者訂定契約理應遵守,何以又頒布新條例強迫業者退繳超出利潤之代金?五、四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以前,林班一經許可,一切固定施設,其費用雖由省政府償?,但係屬業者所有,何以四十一年二月廿八日後又改歸國有?議員劉金約補充詢問:省政府所頒布,如應視為有效,則四十年紐月新辦法未公佈以前者不得追收代金,況當時省政府且鼓勵業者在其請範圍內伐清,以便於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