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陳火土:一、重視漁民生活;二、水產試驗所之預算;三、僅重視遠洋漁業,而輕近海沿海漁業;四、簡化貸款手續;五、放領漁船;六、官商勾結問題;七、臺灣漁業管理辦法應予修改;八、定置漁業之漁場的業者互相紛爭問題;九、希望漁管處早日准予開放民營;十、補救原子漁謠言辦法;十一、聘任日本漁業技術人員來臺協助漁業增產;十二、水產公司壓迫民營阻止民營漁業之發展,如漁?供應問題。議員林永樑補充詢問:檢討漁船放領對象之戶稅限制。議員郭雨新補充詢問:嚴格執行臺灣漁業管理辦法,改善沿海漁民生活。議員蔡鴻文補充詢問:漁船放領結果不合臺省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