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參議會盧根德參議員於第一屆第十次大會臨時動議提案請政府將人民權利義務規章切實送會審議案經省政府民政廳補送13種法規審議之有關函件資料,法規名稱如下:一、台灣省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二、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三、獎勵山地實行定耕農業辦法。四、獎勵山地育苗及造林實施辦法。五、都市土地改革辦法(內含民國四十一年台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意見覆文台灣省政府原稿)。六、教醫農工商各界人士褒獎辦法。七、鄉鎮區區域整理辦法。八、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推行辦法。九、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政治訓練辦法。十、征兵期間限制役男出境辦法。十一、各縣市動員時期應征軍人家屬優先承租承墾公地實施辦法。十二、各機關廠場優待應征入營員工實施辦法。十三、各縣市村里民大會開會規則。

台灣省參議會盧根德參議員於第一屆第十次大會臨時動議提案請政府將人民權利義務規章切實送會審議案經省政府民政廳補送13種法規審議之有關函件資料,法規名稱如下:一、台灣省山地人民生活改進運動辦法。二、各縣山地推行國語辦法。三、獎勵山地實行定耕農業辦法。四、獎勵山地育苗及造林實施辦法。五、都市土地改革辦法(內含民國四十一年台灣省臨時省議會第一屆第二次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意見覆文台灣省政府原稿)。六、教醫農工商各界人士褒獎辦法。七、鄉鎮區區域整理辦法。八、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推行辦法。九、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政治訓練辦法。十、征兵期間限制役男出境辦法。十一、各縣市動員時期應征軍人家屬優先承租承墾公地實施辦法。十二、各機關廠場優待應征入營員工實施辦法。十三、各縣市村里民大會開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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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10120040001
資料類型:
類型:檔案
描述層次:件
著作者:
台灣省參議會
描述: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日期:
1951-06-06
格式:
實體描述—數量:67
範圍:
1951-06-06
管理權:
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現典藏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使用限制與授權說明:原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於2018年去任務化,現由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系統數位圖檔閱覽服務,史料實體檔案移交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地方議會議事錄屬各地方議會所有,若需申請授權者,請逕洽原件典藏單位。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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