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參與經營商業,在所投資之公司已辦妥公司登記,惟未申領營業許可執照及發票對外營業前,即自動撤銷公司股東職務,並辦妥公司變更登記,依銓敘部函釋,仍得認為未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禁止經營商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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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D960978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5府人三字第107862號;公務員服務法 第22條 說明 公務員懲戒法 第19條 說明 公務員懲戒法 第9條 說明 銓敘部組織法 第3條 說明;公司登記;公司變更登記;公務人員;投資;兼職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6-12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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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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