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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945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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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宋 遵式集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法華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945 [cf. No. 1946]金光明懺法補助儀宋天台東掖山沙門遵式集緣起第一若見於正修前。無緣起等五意者。並非正本問曰。事儀已載百錄。觀慧復指餘文。於是二途。更何所補。答今觀事儀既出舊經。讖師語約百錄一準亦無別立。行用之際遲迴之事不免數四。且散灑一法。經云。別以種種美味。供施於我散灑諸方。爾時當誦如是章句。尋此一文難曉者四。一闕別明奉飲食供施天女。二闕分灑散別施諸神。三闕明散食處所。四誦呪時節似未次第。準淨師新譯。唯闕今第三明散食處。餘甚分曉。新云。亦以香華及諸飲食供養我像。復持飲食散擲餘方施諸神等。誦呪之語亦復別出。先令禮佛後即誦呪。而云召請不云於散灑時誦。觀此新文有補舊式。若爾百錄令別飣一盤擬散諸方。此與新經宛如符契。何謂亦無別立。答初雖似分。後至散灑。復依經文便令誦呪。又成難了。何者呪本召喚天女。秖可兼於徒黨。若令散食處誦。則成但召徒屬。縱云同時誦者復闕明處。若道場內布散飲食大有不便。若異處散同時誦呪又成不可。況復誦呪時節亦應不爾。必先持呪。通召主伴令至道場。後奉飲食必須異處。又今時行事多將此法準同法華方等。初日已後廢請三寶。直爾誦呪。甚闕次第。又百錄不出五悔。後人濫用。今並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46冊 No. 194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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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聯絡窗口
中華佛學研究所 -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研究發展組
呂幼如
02-24987171#2281
luyouru@ddbc.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宋 遵式集(年代不詳)。[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945 金光明懺法補助儀]。《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0/7c/fc.html(2012/07/13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10/7c/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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