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836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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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唐 窺基註解.明 普泰增修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瑜伽部類
描述:
卷數:2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836 [cf. No. 1614]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上本地分中略錄名數天親菩薩造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唐慈恩法師窺基註解明魯庵法師普泰增修大者揀小為義。乘者運載得名名義互言百數也。法謂世出世之法。故心法八。心所五十有一。色乃十一。不相應二十有四。無為法六。故為大乘百法也。明乃菩薩無漏之慧。以能破暗故。門以開通無壅滯為言。論乃揀擇性相教誡學徒之稱。本地分中者。乃瑜伽論五分之一。略錄名數者。於六百六十法中。提綱挈領取此百法名件數目。此論主急於為人。而欲學者知要也。又會六釋云。大乘者。是能詮教。唯聲名句。文四法故劣。百法乃所詮事理通一百法故勝。將勝就劣以劣顯勝。云大乘之百法。依士釋也。又百法是所緣。乃舉全數故勝。明是能緣之慧。即別境五中之一法爾故劣。將劣就勝以勝顯劣。云百法之明。依主釋也。又明是能緣即別境中慧故劣。門是所緣通舉百法故勝。將勝就劣以劣顯勝。云明之門。依士釋也。又門是所詮事理。乃通指百法故勝。論是能詮教唯聲名句文故劣。將劣就勝以勝顯劣。云門之論依主釋也。又論為體。乃聲名句文。門為用。於論上有不壅滯之功能。以體就用攝用歸體。云門即論。持業釋也。又論乃體。則取聲名句文四法大乘為用。此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44冊 No. 1836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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