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1475 沙彌尼離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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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失譯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律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1475沙彌尼離戒文沙彌尼戒經東晉失譯善女人字某言。某所受穢惡之身。充弊人流不堪下行。剋己自悔。願為弟子。受持正戒終身奉行。用何等故。作沙彌離。用歸命佛歸命法歸命比丘僧故。用剃頭被袈裟故。幾戒沙彌離。有十戒。一盡形壽不得殺生。不得教人殺生。二盡形壽不得盜。不得教人盜。三盡形壽不得婬。不得教人婬。四盡形壽不得嫁。不得教人嫁。五盡形壽不得妄語。不得教人妄語。六盡形壽不得歌舞。不得教人歌舞。不得彈箏吹笛。七盡形壽不得著香華脂粉。不得教人著脂粉。八盡形壽不得於高好刻鏤床上臥。不得教人作好床臥。九盡形壽不得飲酒。不得教人飲酒。十盡形壽過日中不得復食。不得教人食。威儀七十事。不得著繒綵衣不得作綵衣與人不得惡口相調不得教人作不急語不得與優婆夷相看形體大笑。不得於避處裸形自弄身體。不得照鏡摩抆面目畫眉。不得瞋恨羞慚恚語。不得思念與男子共交會問優婆夷何如。不得坐毛綿上。不得著鞾履。不應作履。不得貪家錢財強索人物。不得坐。他婦女床上開器視衣言是好彼醜十六以上應作沙彌離。素無瑕穢貞良完具。無所毀辱。父母見聽乃得為道。素不貞良不應為道。石人匿病不應為道。不得與比丘僧同室宿。不得共坐。不得相形笑。不得臥沙彌離衣被中。不得錯法衣共器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伽耶山基金會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24冊 No. 1475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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