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sho Tripitaka' Electronic version' No. 0724 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類型:
佛典全文
著作者:
後漢 安世高譯
主題與關鍵字:
大正藏:經集部類
描述:
卷數:1卷
經文摘錄:(前五百字)No. 724佛說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大菩薩摩訶薩及聲聞眷屬俱。亦與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皆悉集會。爾時信相菩薩白佛言。世尊。今有地獄餓鬼畜生奴婢。貧富貴賤種類若干。唯願世尊。具演說法。若有眾生聞佛說法。如孩子得母。如病得醫。如羸得食。如暗得燈。世尊說法利益眾生亦復如是。爾時世尊觀時已至。見斯菩薩勸請慇懃。即放眉間白毫相光照于世界。地獄休息苦痛安寧。爾時一切受罪眾生。尋佛光明來詣佛所。遶佛七匝為佛作禮。勸請世尊。敷演道化令此眾生得蒙解脫。爾時信相菩薩為諸眾生。而作發起。前白佛言。世尊。今有受罪眾生。為諸獄卒剉碓斬身。從頭至足。乃至其頂斬之已訖。巧風吹活而復斬之。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不信三尊不孝父母。屠兒魁膾斬截眾生。故獲斯罪。第二復有眾生。身體頑痺眉鬚墮落舉身洪爛。鳥栖鹿宿人跡永絕。沾污親族人不喜見。名之癩病。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時坐不信三尊。不孝父母破壞塔寺。剝脫道人斬射賢聖。傷害師長常無返復。背恩忘義。常行苟且。婬匿尊卑無所忌諱。故獲斯罪。第三復有眾生。身體長大聾騃無足宛轉腹行。唯食泥土以自活命。為諸小蟲之所唼食。
出版者: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http://www.cbeta.org
貢獻者:
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維習安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來源: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17冊 No. 724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http://www.cbeta.org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相同方式分享 

授權聯絡窗口

中華佛學研究所 -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研究發展組
呂幼如
02-24987171#2281
luyouru@ddbc.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
Taisho Tripitak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