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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的藏品

議員張富質詢:對警務處我有二點建議:一、物貨客車到臺北市,有小流氓跳車情事,其目的在做生意,搬運貨物,一天賺幾十元,可是實在太危險,在卡車開動中跳車,易生車禍,如發生車禍,責任誰屬,負責治安人員應嚴加取締才好;二、關於竊盜案件,警察人員檢2後,移送法院偵辦,結果人犯很快就回來,原因是法院處理很輕,當然法院屬中央管轄,省議會無權過問,不過司法人員每月有次聯席會,縣市警察局司法課長、副局長、法院檢察官、院長等均有參加,為何不提出建議,希望處長今後有此機會時,應要各縣市警察局長提出這問題,防避減少竊盜案件的辦法;對衛生處,我也有二點建議;一、即未設立省立醫院地方,希望衛生處多加重視,人口五十禺以上地方,沒有一個省立醫院或縣立醫院,老百姓很不便;二、關於眼庫問題:報上常載有人把眼睛獻出來,這對國家有很大貢獻;議員黃堯補充質詢:五十二年省議會通過一項舞場管理規則,政府已根據此規則頒一法令,此項法令無提本會審查,內容我們不清楚,廳說是規定外僑居住地方,每四百名可以設立一家,現在舞場客人,是外僑多或是中華民國國民多,其次,警務處的權實在太大,按各縣市實際情形看,有特殊關係者,可以設立,無特殊關係者,不能設立,請教國際港口是否有限制,用何方法限制呢;議員李源棧補充質詢:照舞場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國際港口,或外僑聚居地方,或觀光事業發展地區,均得申請設置舞廳,又該辦法規定年費,臺北每年二十萬元,臺南、高雄十五萬元,其他縣市十禺元,當五十一年警務處將此單行法規送給我們審查時,議會爭論很激烈,蓋費等於許可費,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許可一項執照每年要交年費,議會所以通過該案是要寓禁於征,無法禁止,使舞廳無法開設,有限制之性質存在;議長謝東閔:本席相信抽籤甚為公平。

議員張富質詢:對警務處我有二點...

;議長謝東閔:本席相信抽籤甚為公平。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04OA-12-6-2-02-00283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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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戶警合一與憲法有牴觸的問題;假如戶政改由警察機關辦理,可說我國為專制國家,我請教處長,你說要制訂法規,那麼你所訂的法規要不要送本會審查;議員張富質詢:有關戶政合一,如不違背憲法範圍下,應予研究到底,現中央以嘉義縣為示範,這點是不通的;議員林明德質詢:戶口工作與人民權利,息息相關,如有修改,一定要送本會審查,尊重本會意見;議員鄭大洽質詢:關於戶政工作,已換了好幾次,現在是由鄉鎮公所辦理,再改由警察機關辦理,對戶政工作能否做的澈底?議員陳興盛質詢:關於警察辦事的態度未能達到臻善境地問題;要治安辦得好,一定要實施戶警合一的理由,請說明;議員吳一衛質詢:現在戶籍由鄉鎮公所辦理,符合民主政策,且鄉公所的女性職員不少,比較能親便人民,希望將意見轉達中央;議員黃奇正質詢:戶政歸鄉公所或警察機關的問題,歸警察的理由我認為不對,但在反共抗俄基地─臺灣的共產黨尚不能滅跡,再加上少數不良份子在擾亂治安,如戶政歸警察機關辦理,不良份子比較不敢活躍,但依據憲法應歸鄉鎮公所辦理;議員李源棧質詢:戶警合一,是警務處草擬建議中央辦理或中央交辦?議員葉寒青質詢:戶警合一是依據治安的安全需要,這一點答覆,似乎戶警合一不須依法為依據,這件事情不能離開母法;議員徐享誠質詢:請教警務處,對目前我們警察辦戶口是否已對偵察案件有了資料?還有不夠的地方嗎?請說明。

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戶警合一...

003-03-06OA-14-6-2-00-00167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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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高碧桃質詢:一、省立彰化醫院何時興建?二、關於本省醫政藥政問題;三、衛生所應歸衛生局管,事權才能統一,辦理醫藥行政才有效率;關於取締密醫,最好通過醫師法,立法院的事情恐怕沒有這樣快,所以你們先做一個單行法規出來,送本會審議,取締方面,才有實際有效;議員林明德質詢:一、衛生工作很難辦,但許處長對於衛生工作,在治標及治本方面,都有很好的成就,不過在執行方面,仍有困難,希望再予加強,像改善飲水問題;二、食料的品檢查問題,為大眾衛生安全,應加強食料品之檢查,過去亦訂有對食料品檢查計劃,希望仍照計劃嚴格執行;議員鄭大洽質詢:一、衛生所是民政廳管,還是衛生處管,我認為應屬衛生處管才有道理;二、關於環境衛生是鄉公所管,還是衛生局管?三、關於不實醫藥廣告,衛生處應予禁止,以保護病人健康;四、澎湖醫院整修迄今仍未辦理的問題;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隨便刊登醫藥廣告問題,衛生處為何不設衛生警察來辦理?議員黃奇正質詢:一、關於擬定單行法規,提出議會討論以加強取締密醫問題;二、衛生所應屬衛生處管轄,並設置衛生警察,加強取締密醫偽藥,外國來的藥物,也需要衛生處檢查合格發表,才能安心購買;三、對於奇形怪病,需要大量醫藥費,政府有否特別救濟法,予以協助;議員張富質詢:關於桃園縣楊梅鎮四維新村的飲用水問題;議員陳重光質詢:一、關於沙克疫苗問題;二、關於結育問題;議員白世雄質詢:一、關於一般衛生行政人員工作情緒不高的問題;二、關於環境衛生問題;三、衛生單位應取締不實的醫藥廣告,以免影響社會善良風俗;議員謝貴質詢:第一點、關於性病問題;第二點、對於結核病患者管制情形問題;議員張文獻質詢:關於中央市場環境衛生問題;關於勞工保險問題;議員陳重光質詢:一、以前有環境衛生督導團,不知是否依然存在?二、中央市場環境衛生問題。

議員黃高碧桃質詢:一、省立彰化...

重光質詢:一、以前有環境衛生督導團,不知是否依然存在?二、中央市場環境衛生問題。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輕度破損 003-03-06OA-14-6-2-04.....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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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社會福利,光復前臺灣的貧民也就是勞力治療都有免費的制度,而所有診所都配有施療券,成就頗鉅,你們為何不始此辦,尚在建立特權的鐵城,請問社會處長在行政上應見何等責權;勞工疾病保險問題:1.疾病給付,亦為勞工最迫切最需要政府應注意這點;2.在醫療上用什麼藥與醫療費用若干,應該是患者與醫師兩者才有發言權,這是原則;3.唯我國現行保險條文規定,診療費用之規定,由勞方資方及政府來決定,而提供專門技術,藥品之醫師,受到用藥之限制,而且對於診療費用無發言之權,應請政府即時改正;4.要求省政府按照本會調查報告書,即行改組監理委員會,在未修勞工保險條例以前,亦應設法使民間醫療機構之代表省醫師公會參加,以期公允;5.按照現行勞工保險指定醫院辦法所規定之合格指定醫院在鄉村需要三百萬之創辦費,在都市需要五百萬之資產方能設立符合所謂「指定醫院」之標準,大多數醫院因財力不足未能受指定,如果仍採限制,是不是可不以縣市行政域來區分,而注意勞工分佈與醫院分佈情形來劃定?勞保局在張國幹經理任內,經常抽出勞保基金二千三百萬元,不存入銀行生息,每年損失利息收入,未何監理會方主任不能加以糾正,對於這筆基金的運用是不是經理可以完全作主張的,設置上級監督機關,作用在那裡?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編列福利基金問題,其消防器材購置是否應該列入補助之列?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監理委員會改組問題處長尚未答覆。

議員余陳月瑛質詢:關於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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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呂錦花質詢:本省有十幾萬的養女,全年只有四萬四千元嗎;養女會究竟屬於人民團體抑或民政廳?在社會福利救濟基金項下,有一項叫做救濟貧困婦女,難道養女不是婦女嗎?處長若有誠意補助,我想也可以在這項下補助;關於衛生處方面,使用樂普的結果,害多於利,這問題應該注意一下,聽說處長最近有意改良這方面,結果如何?有無統計數字,有無效果,請衛生處長指教;關於養女支援遙遙無期,幾十個女孩要解散,是否送回私娼館去,沒有身份證的該送到何處去?到了讀書年齡,要不要給她們讀書,沒有戶口身份證、戶口給養母扣留,這種情形,也請廳長指示;議員王宋瓊英質詢:希望衛生處推行藥政要起動,滅種害人之事,要加以考慮;議員葉炳煌質詢:養女會如是人民團體,有無組織規程,每年有無選?,既有養女保護運動委員會,政府為什麼不拿來做,由民政?負責,為什麼又成立養女會呢;議員蔡李鴦質詢:關於樂普,以後應規定醫生護士助產士才可以代裝,不能給衛生所有優先權以便中間剝削;議員吳一衛質詢:關於節育問題,這是教唆殺人,均予處罰;議員黃奇正質詢:對養女之輔導最重要,需加強輔導,再者,關於衛生處之推行節育問題,見仁見智,且均係由人自願,不能強迫,至衛生方面,應配合研究改進,以免影響人民身體健康;議員張富質詢:國家對養女之保護工作很有需要,在教育方面,衣著住宅方面,都很關心養女,希望?長有通盤計劃,使能繼續活動,以定社會,救濟養女。

議員呂錦花質詢:本省有十幾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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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吳泉洝質詢:一、關於社區發展工作,經費方面每感到非常困難,請處長多予幫忙,另外臺灣還沒有養老院,請處長戮力以赴,期使將來臺灣也有養老院之設置;二、關於警務方面,嘉義火車站附近環境衛生,請再進一步加強取締,再者,關於車內扒手的問題,也請處長加強取締;三、關於地政局方面,地籍圖和土地登記卡應由各地政事務所保管,同時也可藉以達到便民之目的;四、縣市長為政務官抑或事務官,現請民政?作一明確的答覆;議員張富質詢:吳議員所詢縣市長是政務官抑或事務官的問題,希望?長、處長和蔣科長三位對這問題詳加研究,再行答覆;議員吳泉洝質詢:世界上那些國家對選任人員有年齡限制?總統、副總統是選任人員,政務官或事務官呢;議員葉寒青質詢:在座的?處長中,那位是政務官?那位是事務官?我的看法是究竟為政務官抑或事務官,應依其所執行之職務來決定,縣市長之職責,多於政策性者居多,應視為政務官,是否如此,請大家研究;議員陳火土質詢:委員兼?長者,是政務官,而縣長是一縣之長,故應為政務官,但是把縣市長視為公務員的用意何在?由選民選出來的縣市長,政府怎可限制其年齡;議員黃奇正質詢:縣市長當選就職時是不是簡任四級?倘非政務官,當選後豈可即敘以簡任四級呢;議員吳一衛質詢:今天我們同仁請教?長縣市長是政務官或事務官,廳長應該仿照人事處長的作法,說中央還沒明確劃分即可,何必說的糊裡糊塗。

議員吳泉洝質詢:一、關於社區發...

-03-09OA-17-6-2-00-00589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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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日聯合報載下屆省議員及縣市長就職日期可望提前,同時自立晚報載下屆縣市長及省議員選?定明年四月二十八日?行,何以有此矛盾報導,希望廳長予以澄清;二、關於下屆鄉鎮長選?,現任鄉長任期屆滿不能選?連任者民政廳有否統計,對不得連任之鄉鎮長,民政廳有否計劃予以安排;三、鄉鎮長資格問題;四、廳長在施政報告中,提出改善社會風氣,倡導固有道德的口號,我相信廳長有此計劃與決心,同時希望廳長對倫理道德及四維八德予以說明;五,地政問題:本席曾考察各地土地等則調整問題,各方意見頗多,希望能再予詳細研究,訂定方案再以實施;六、對役政方面我特提出建議,希望兵役處向上級提出,早日召集,以免影響役男家庭及事業,至於地政便民方面,何以尚未統籌編製冊圖計劃,希望早日研究實施,俾確保人民財產;七、社會處自推行社區發展工作以來,一般百姓咸表歡迎,希望今後能進一步普遍推行;八、衛生處對軍眷似未加重視,政府應編列預算辦理,本席上次提案建議北市改制後在北部重建公立醫院,經同仁支持一致通過,未讅辦理情形如何;九、加強醫療設施取締偽藥密醫以及對未設有公立醫院地區,應加強醫療設施,尤其在偏僻地區更屬迫切需要;十、對消防工作方面,希望對消防器材及車輛之充實,早日購置消防車輛為人民服務;十一、關於各縣市成立訴願會問題,希望能早日促成。

一、近日聯合報載下屆省議員及縣...

,早日購置消防車輛為人民服務;十一、關於各縣市成立訴願會問題,希望能早日促成。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此案無答覆機關。 003-03-10OA-18-6-2.....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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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吳泉洝質詢:一、辦好明年度選?之問題;二、現在村里多無辦公廳與集會所,辦公費也太少,請廳長考慮改善;三、1對於貧民醫療問題;2對於輔導就業問題;3關於國民住宅問題;4關於墓地管理問題;5關於人民團體下級不能兼上級,上級不能兼下級之問題;四、對於省立臺北婦產科醫院與省立臺北兒童醫院省府已送經本會通過出售,將所得之款於北部建一座省立婦幼醫院,請處長遵照本會決議案執行;議員梁許春菊質詢:關於民眾團體上下級兼職的問題,以及關於選?問題;議員許新枝質詢:一、省立臺北兒童醫院以及省立臺北婦產科醫院之決定出售,臺北市在法律上是不能提出異議的;二、臺北市現在所有省立醫院病床超過了國際標準很多,臺北市還提出主張(要將省立台北兒童醫院及省立臺北婦產科醫院留在臺北市),是不合法的要求;三、臺北縣及桃園縣在臺北市改院轄市以後,這兩個縣貧民施醫沒有醫院接辦,所以要求政府移到北部設立醫院是非常合法合理的事情;議員林明德質詢:對於這件事,請議長照本會決議,向有關單位力爭;議員張富質詢:希望許處長關切臺北縣和桃園縣沒有省立醫院,以及建議中央採納,俾北部省立醫院能早興建;議員王國秀質詢:一、關於省立醫院的問題;二、貧民戶區分標準的規定;三、關於國民住宅的問題;議員黃占岸質詢:許新枝議員說,臺北市病床已超過國際標準,還和我們爭什麼?請問本會對於這個問題要不要堅持爭取到底;議員許新枝質詢:我建議把這個問題(關於省立臺北市兒童醫院及省立臺北市婦產科醫院之處分問題以及在北部建省立醫院之問題)作為一個臨時動議,並且作成三點決議;議員黃運金質詢:許副議長講預算可授權給他去動支,我想我們現在還在開會中,到一月底為止都是在開會,在這期中,他們可隨時提出審議,我們隨時予以同意,授權的例不要開。

議員吳泉洝質詢:一、辦好明年度...

提出審議,我們隨時予以同意,授權的例不要開。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10OA-18-6-2-00-00658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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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炳盛質詢:一、臺北市改制,升格為院轄市,將即從臺北縣劃入南港等六鄉鎮,據報中央已經核定此六鄉鎮均不予?辦選?,因此,本席有數點疑問請教於翁廳長:1臺北縣南港等六鄉鎮,前此所選出縣議員,鄉鎮民代表及縣長之任期,如果照原定任期,在屆滿之日解職嗎;2如果南港等六鎮前此選本屆民意代表及鄉鎮長應依原定任期屆滿解職,並不予改選,在未劃入臺北市這一段空檔時間,對於地方自治事務,將以何種補救方式,使之負責推行而不中斷;3南港等六鄉鎮本屆縣議員,中央以其行政區域尚未歸屬臺北市不准倣照臺北市之例,聘為市議員,是否可在其行政區域劃歸臺北市之後,援例予以聘為市議員;4目前省市對各省市鄰界畛域,是否已分劃明白?有關其他移接事項,是否已經準備完成;二、鄉鎮民代表改選一項,未知省政如何決定,是否照本會意見予以延長任期;三、社區的發展為什麼不實施重劃呢;四、國民住宅貸款四萬八千元似嫌太少,因為現在每棟住宅最少皆在十萬元以上,是否以後提高些;議員張富補充質詢:有關六鄉鎮民代表大會任期延長至明年年底,那麼鄉鎮是否亦延長呢?其次,是不是應該修改組織法規讓每鄉鎮均有一個議員希望民政廳慎重處理;議員吳一衛補充質詢:有關重劃的問題,如果開闢或拓寬道路,必需要重劃時,民政廳對於補償與土地利用的問題應該要予以重視,研究一妥善的重劃方法,另外都市重劃與都市平均地權,請廳長向中央力爭要分開推行。

議員李炳盛質詢:一、臺北市改制...

:良好 003-03-10OA-18-6-2-01-00627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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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李秋遠質詢:一、請教民政廳長,明年所有一切的選?是否能確確實實的辦好;再來一點就是明年所有選?要不要花錢,請你答覆;還有我要請教的是,可否用肥皂、香煙、味精去買票,如果不可以,那麼萬一有這種事情,貴廳有無計劃處罰;另外政見發表,是否與過去一樣,只要到警察局登記,就可以在公開在某些地方—我們自己所愛的地方—演講呢;議員李源棧質詢:自行辦理的政見發表會需要候選人三分之二的同意,那麼沒有三分之二的同意而要自行辦理時怎麼辦呢,我建議政府把這一點放寬,使得每一候選人盡量發表政見;議員陳華宗質詢:希望政府對於不花錢的選?加以研究;議員黃奇正質詢:希望廳長與警察局之間有所配合負責辦理選?,如有挑撥是非,製造是非的行為,絕不能輕予放過;副議長許金德(主席):我看對於選?,大家都是老經驗,再下去是輪到吳一衛議員的質詢,可是只餘十分鐘而已,是不是留到下午第一個發言,大家來休息下午再慢慢的質詢好不好?張富議員補充;議員張富質詢:對於挑撥離間,製造是非來乞求民心的同情,政府對此種候選人,應該要有對付辦法才對,另外就是候選人亂罵乞求民心的同情,這個有無犯法呢;議員吳一衛質詢:辦好選?是要服從總統的意思,選賢與能才對;情人谷女學生的問題,到底那一個機關帶領女學生出門致發生兇案的,亦要追究責任才對。

議員李秋遠質詢:一、請教民政廳...

題,到底那一個機關帶領女學生出門致發生兇案的,亦要追究責任才對。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3-10OA-18-6-2-01-00632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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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郭國基:一、要辦好這次選舉結果薛主任委員有達到目的,七十一位省議員,國民黨籍獲得當選者六十一人;二、各候選人有的在一個多月前公然請客,用名片寫自己的履歷公然宣傳,比以前還厲害;三、下次辦理選舉時不應該有的規定有沒有意思取銷,如(1)別地方的人不可以為某地方助選講演,這種規定只有我們有,如果照這樣,美國民主黨政要為其黨籍議員助選,戶籍要遷遍五十個州,日本佐藤首相為其黨員助選,走遍各地都可以;(2)公辦選舉政見發表會很好,但何以私辦選舉政見發表會就不可以;(3)選舉中間不可攻訐他人;請教警務處長:一、半年中間殺人案件推算一年就要七○二件,孔子治魯、子產治鄭、諸葛亮治西蜀,值得現代警察人員效法;二、本省人參加治理臺灣自治事項是當然的權利;請教衛生處長:實行人口節育政策,令人擔憂,光復大陸後,臺灣的外省人要回去,所以人口問題不需要節育,中國人具有向海外的發展性,還可以盡量遷移到馬來、緬甸、寮國、新加坡;議員張富質詢:關於節育問題,人口每年增加,土地資源有限,政府對移民方案也無計劃,對於節育,為解決人口增加問題,要向外發展移民,一方面同意郭議員的看法,政府應該要向外發展移民,在移民計劃未訂定前,節育方面應嚴格執行;議員王國秀質詢:一、賄選風氣問題,凡是參加地方自治選舉,大家都有共同的看法,方法上儘量防止;二、省籍問題,警察局的官員本省籍的同胞太少,外省的同胞太多,政府官員應該面對現實,用人要以人才為本,不應該以地域為本。

議員郭國基:一、要辦好這次選舉...

域為本。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4-01OA-19-6-2-00-00099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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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警合一問題,戶警聯繫工作實施以來,遭遇重重困難:一、體制方面:各鄉鎮設有分駐所,所長為地方首長之一,與鄉鎮公所的關係平行,戶警副分局長在鄉鎮公所之內為戶籍副主任,係鄉鎮公所內之職員而已,遇有各種集會分駐所長居首長席之一,而戶警副分局長則列於一般席次;二、經費方面:各鄉鎮財源收支不一,故對戶警聯繫工作的經費於編列預算時懸殊甚鉅,目前許多鄉鎮對專任副主任及聯絡幹事,往村里戶口巡查與往縣市政府、警察(分)局參加固定各種會議,以因公出差之誤餐費、旅運費,每月亦有很難報銷者;三、各級長官遵奉總統指示,甚為重視戶警聯繫工作,但各縣市警察局並不重視,有的縣市對一聯絡幹事,竟留作他用;四、宿舍方面,目前各鄉鎮專任副主任及聯絡幹事大多數仍居住單位之宿舍,很遠通勤諸多不便,有的租賃民房,支付租金超過房租津貼,無法維持生活;五、精神方面:鄉鎮公所,對警察兼副主任的看法,我們是警察人員臨時派來的,而分局內又謂戶警局長與聯絡幹事係在鄉鎮公所辦公的,非局內人員,精神上不無苦悶;六、考核方面:年終召開考績會議時,皆不通知戶警副分局長參加,對警員辦理警勤區的戶警聯繫工作的優劣情形,而對瞭解戶警業務的副分局長又不令參加,須知無考核權,以後將如何督導警員去執行是項工作?輔導就業問題:選務的檢討:仍有待於澈底的改善;藥物應及早嚴格管理:目前各種新聞工具所推出的形形色色的醫藥廣告,任隨大家藉廣告出賣藥物,照廣告吞服成藥,是否也算是對藥物現代的態度,藥物的管理,自然不是以意為之,而宜於有一定法規,懸為大家共同遵守的準則,行政院擬定的藥物管理辦法草案,議論未定;強化鄉鎮(市)衛生所功能:鄉鎮衛生所處於本省醫藥衛生之前線,深入基層,與廣大的民眾接觸最繁,唯其業務尚無令人滿意的成效,其原因乃是衛生所職員未全力盡責,尤以主任為最;流動戶口與普通戶口不同,駐在鄉鎮的分駐所長的職權比較大,在鄉公所內與一科員的地位相同,可是所長現在與鄉長的地位差不多相同,發生了很多困難,實在須要改善。

戶警合一問題,戶警聯繫工作實施...

同,發生了很多困難,實在須要改善。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003-04-01OA-19-6-2-00-00106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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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黃占岸質詢:一般申請執照需經過鄉鎮公所、縣府建設局、衛生局、警察局、稅捐處等機關,村里民大會流於形式,如要舉辦村里民大會示範,省、縣議員及鄉鎮長推人參加,因為出席率高者,有獎金獎勵;議員陳根塗質詢:有關村里民大會的事,民政廳表示重視,出席者並非本村里之居民,很多是外來捧場的,村里長就得捐獎品,或舉辦同樂會,因為不如此,則居民均不前往參加;村里民大會中之質詢,往往由鄉鎮所人員代表為之;議員王國秀質詢:許多籌辦村里民大會的村里幹事,民政局的人員,或當地居民,均異口同聲的說,村里民大會是一種浪費;凡是上級或主管人員,交代工作下面的人員就日夜埋頭研究,後果不堪設想;議員郭國基質詢:一、今天報載「用人唯才絕無地域之分,十八萬公務員中本省青年有十二萬」,則公務員三名中必有本省人二名,目前實施地方自治,本省人統治臺灣地方,請提供十二萬人本省籍青年公務員,有幾個是廳長、處長、主管的資料;二、退休公務員,能領一筆退休金,也領一筆房地產,可永久佔有國有房地產,如有人退休,則需再建築一萬幢的宿舍公館,不僅如此,公務員逝世之後,其子孫仍然佔有它,十五年不追還,就喪失請求權;關於選舉,品德尤最;中央立監委員補選,是否舉行;衛生處派員赴南非學習心臟移植,臺灣亦行腎臟移植手術,在北部設立綜合醫院,但是北部已有臺大醫院,以及三軍醫院很多,南部都沒有,南部亦設立一綜合醫院;臺北市禁馳三輪車,乃因國際觀瞻所致,但目前高雄滿街亂跑,且美國海軍駐高雄者又多,應取締;警察接觸民眾,站在第一線工作,應令模倣日據時代之警察,學習閩南語,以瞭解地方實情。

議員黃占岸質詢:一般申請執照需...

-04-01OA-19-6-2-00-00136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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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牛港質詢:目前臺灣民眾,尤其是工人,對民權的認識的程度如何?對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瞭解程度如何?關於民主政治的政黨政治,民眾瞭解程度如何;各黨的政策活動與宣傳問題,臺灣的民眾一點都不瞭解, 過去臺灣各政黨的政策及各政黨的首長,對其黨員投票的成績如何?民主政治在執行選舉當局,應該知道各黨的候選人的投票情形;其次補充:世界那一個國家都沒有規定公教人員不能為人助選,只有臺灣有這規定;立法精神是因為要公正嗎?公正是對的,不過我要就你的答覆加以補充一點,那就是臺灣的公教人員大半是國民黨員,政黨政治是什麼,民權的選?權不能放棄;二、請教地政局:實行耕者有其田已有十六年了,現在佃農仍然存在,耕者有其田政策是不許可有一個佃農,農民所耕種的田就是農民自己的,這政策實行了十六年,現在還是沒有完全成功,仍然有佃農的存在,以致各縣市各鄉鎮仍有租佃委員會的存在,建議政府儘量辦理低利放款,使農民有能力收買,甚至強制佃農收買,分十年或十五年攤還都可以;三、請教社會處長:1.關於全面性的勞工生活勞動時間的改善問題;2.關於發展社區計劃問題,現在社區發展計劃經費每一社區是由社會處補助二十萬元、鄉鎮負擔二十萬元、民眾負擔二十萬元,是三對等配合,應有根本計劃。

議員林牛港質詢:目前臺灣民眾,...

,應有根本計劃。 1998-12-21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備註:書面答覆,故無答覆機關。 003-04-01OA-19-6-2-00-00144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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