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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議長報告:報告大會:前年八、七水災,本會派了三位議員,賴榮木、蘇振輝、蔡鴻文去參加,今天行政院送到獎狀,現在頒發獎狀並讀狀文;一、農林廳隸下增設農牧局對整個農林邊際開發而言,非增設農牧局理由何在;二、現行人事制度不能適應業務需要,又失去新陳代謝作用,且不能發揮工能,但政府對人事又有保障,改進人事談何容易,設若為適應現實需予以實行改進,如被淘汰人員形成社會問題;三、科員政治是不是影響行政效率的提高,在全面革新之前,似乎應先考慮的,要是只有一個良的政策而缺乏良好政策的幹部;四、實施省全面革新,有無計劃羅致更多的專業人才,加入行政行列而收效;五、憲政的時代,我國又屬行憲國家,要通過立法機關,不是簡單以行政命令可以代替修訂或廢止;六、為配合省政全面革新所需各種法規之研訂,有無聘請專家參加制訂;七、五十一年度省預算決定維持五十年預算總額,暫不增加為原則,物價誰敢保證不會再漲;八、省營事業向來管理不盡稱善,不但濫費開支勾結串通圖利,不但濫費開支勾結串通圖利,不能肯定稱言絕無,應重新確立管理機構和事權統一,以免各自為政,員工待遇要好,如貪污者應以予以嚴厲的懲處實為至要;九、林務局強稱造林、砍林,在業務均謂平衡,其實詭稱強辯;十、發展工業首在配合教育,將本省各縣市高級中學逐漸改為職業學校,使學子個個都能學而致用,達成「技術第一」,有無計劃改變仕大夫教學之方針;十一、各公立醫院,如由以自給自立為原則者,唯恐後果不佳,請主席熟思考慮;十二、我國處於憲政時代,違警例有人主張廢止,亦有仍主張存在,俾利確保治安,以主席身居本省最高負責首長看法,兩論何者切合實際;十三、銀行存戶抄錄名單呈報政府一項,影響存款至鉅,可否建議中央予以撒銷;十四、臺灣的地理形勢和已具備的政治設施的基礎,有無推行社會安全制度;十五、高雄港倉庫神密竊盜案處理經過可否見告;十六、實施都市計劃平均地權,如遇阻撓有何採取措施對策;十七、宜蘭縣次要河川之多佔全省百分之四三以上,為維護地方生產計,政府有無劃重新勘查以維公允;十八、宜蘭縣產業道路(六送埤、牛鬥)編入橫貫公路體系羅東支線案;十九、漁業單位量提高至為關切,如宜蘭清水漁港地勢之天然容易築建,請主席再度派員勘查;二十、宜蘭縣地處臺北縣和花蓮縣之間,不東不西,容易被人忽略,所以各項建設均不如其他縣市,請主席抽空駕臨視察。

黃議長報告:報告大會:前年八、...

八、七水災,本會派了三位議員,賴榮木、振輝、蔡鴻文去參加,今天行政院送到獎狀,現在頒發獎狀並讀狀文;一、農林廳隸下增設農牧局對整個農林邊際開發而言,非增設農牧局理由何在;二、現行人事制度不能適應業務.....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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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曾華德質詢:對於山地行政的困境,應針對實際狀況在政策上作修訂或調整;建議能於中央行政院之下成立少數民族事委員會,下設自治區、縣鄉,成為二級制的政府行政體制,不知看法如何?並希望針對山胞實際狀況需求在下年度的預算增加補助款;關於山地檢查哨的撤銷及山地管制區的開放之問題;議員林春德質詢:對於山胞社會發展,應該重視山胞行政的政策;建議中央制定臺灣原住民權益保障的基本法;關於山地保留地不敷使用之問題,希望能督促有關單位作全面的解決;由於目前木材價格低落,在輔導山胞造林時無法提昇造林意願,希望能提高造林的獎金每公頃四萬元來提昇造林意願;關於山胞保留地如果放領後,在水源特定區或集水區內的林地,希望由政府向山胞租用來實施造林之問題;關於山地教育方面,建議恢復甄選優秀的山地籍?年,每年保送一班到臺中或其他師院就學,畢業後分發到山地鄉去服務,對於偏遠地區的學校辦公費能?酌情提高,教師福利部分,教育部核定七億要補助山地及離島地區國中(小)教師生活津貼,請督促儘速發放,對於偏遠地區國中(小)的軟體硬體建設,以攤還方式補助經費,有辦理營養午餐的學校儘量更新其設備,對於貧困學童的補助應予研究提高;關於山地鄉一年內重大刑案很少,無法有績效,建議警務處對警察考核制度爭取績效的現象要改善;關於花蓮縣秀林鄉銅門的災害,希望能?督促有關單位,儘早重整家園;關於山胞籍的警員志願申請回到自己的家鄉服務,希望警務處能?成全;議員楊仁福質詢:關於原住民身份認定標準之不合理規定應儘速修正;務請在花東兩縣平地山胞居住之鄉鎮市公所設置主管原住民事務之行政單位(亦即山胞課),在東部海岸山脈週邊,設置平地山胞自治鄉鎮,並?行山胞行政特考,拔擢原住民人才從事行政工作,並改進報名方式;關於臺北縣政府為了興建一座社區公園,未遵守決議,將新店銀河溪畔的山胞部落強行拆除房屋之問題,該如何善後處理;有關花蓮壽豐開發完成的第三期、第四期的土地,對於第四期可否依照第三期的方式,讓售解決第四期三十公頃原住民的土地;關於產業東進政策之探討:(一)儘速以「快速鐵路基礎」拓寬(雙軌)北迴鐵路;(二)擴建花蓮機場為國際機場;(三)確實改善蘇花及中橫公路;(四)解決市區停車問題;(五)北宜快速道路延伸至花蓮;議員陳建年質詢:關於山胞政策,希望是永久性的而非過渡性的山胞政策;關於核能廢料貯存場,若設於蘭嶼,應如何安撫與回饋?(聯合質詢)(第九屆第一次定期大會省政總質詢及答復(二))

議員曾華德質詢:對於山地行政的...

第三期的方式,讓售解決第四期三十公頃原住民的土地;關於產業東進政策之探討:(一)儘速以「快速鐵路基礎」拓寬(雙軌)北迴鐵路;(二)擴建花蓮機場為國際機場;(三)確實改善花及中橫公路;(四)解決市區停.....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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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年來臺灣省政雖然在經濟建設方面,獲有成效,而在政治建設方面,非但沒有進步,而且是百孔千瘡,弊端叢生,其見諸於政治風氣、社會風氣、教育風氣、選舉風氣方面者為更顯著,因此目前臺灣政治問題的嚴重,幾乎已威脅到整個的建設而腐蝕國本,所以本席才不厭其詳地建議主席對今後之施政重點,應該多在革除政治積弊以及糾正教育、選舉風氣各方面,多加努力:一、貪官墨吏,觸目皆是,官商勾結,上下齊手,營私舞弊,沆瀣一氣,紅包風氣,普及各機構,這種醜惡邪風,亟望掃蕩;二、權貴的子弟違法,可以特准保釋,達官的兒女,可以特准出國,顯要的大廈,可以特准興建,這類現象,望能早日消減;三、選舉風氣,不僅競選要化錢,甚至獲得政黨提名也要化錢,尤其動輒數十百萬,而每屆選舉過後,便是選舉官司接踵登場,如此選風,亟須改進;四、警察為代表政府直接接近民眾的人員,自應廉潔自重,以身作則,今則執法違法賄賂公行,而以偶有拒收紅包事件為新聞,這其中無疑需要整飭;五、全省各地,?賊暗偷,日有數起,甚且分屍縱火,走私販毒,駭人聽聞的怪案,愈演而愈烈,似此恣肆囂張,亟待嚴加取締;六、不良少年,已由逞兇打架而至於勒索殺人事件,層出不窮,尤於權要子弟,愈發肆無忌憚,警察法官,因感棘手而裝聾作啞,亟待加取締;七、本省出產之滑石、滑石粉,外銷國際市場,自產地花蓮運抵基隆,委由基、高、蘇沿海輪船營運所辦理,其一噸的產品到基隆究須若干費用,根本無法計算,再報關行每批手續費二○○.○○元外,並列有夜工裝船工力、查驗過磅工力、查驗車費、理貨費等名目,以及海關監視費、特押費、特驗費等重重剝削,處處要錢,實嚴重增加出口成本,使出口廠商不勝負荷,影響外銷,外匯收入甚鉅,請主席飭有關機關予改善;八、關於三輪車裝置引擎承攬運貨載人業務應准辦理營業登記,發給牌照一案;九、高雄市是本省第二大都市,工廠林立,也可以說是一人固工業都市,關於在該市設立一所工業專科學校問題;十、關於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學籍問題;十一、關於調整公教人員待遇,恢復年終獎金,藉資養廉問題;十二、關於改善工友眷屬實物配給問題;十三、近來市面惡性倒閉甚多,害得許多公教人員以及「老實」主婦上當破產,造成商業上之混亂,請主席轉飭有關機關,對今後申請開設行號者,應嚴格審查,限定資本額,並建議司法機關,對惡性閉者,予以嚴厲制裁,以利健全金融;十四、高雄市自來水廠與高雄港務局為碼頭給水權之糾紛問題;十五、關於臺灣各縣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監察委員會組織規程方面問題;十六、關於高雄市三民區川東里民蔡來賀等請願案問題;十七、關於臺南縣玉井鄉合作農場的土地糾紛問題;議長,本案老百姓向本會請願,在陳情書上我已註明「提本次大會處理」,當時周主任來找我的時候,他問我說:「以前曾送省政府,是否可以不在大會處理」?我說:「不能這樣做」,老百姓向本會陳情,應在大會處理,如果本會公?送省政府查辦理,那我沒有話講,本案最近省府將副本送給我,云已送省府查明處理,我問他這件公事是誰批的,他說本件是拿給建設組召集人賴森林議員批的,本會在開大會期中,應由小組討論提報大會?定才合理,何能由小組召集人逕行批辦?尤其該公司總經理據說是賴議員他們公司的董事,那能這樣做?這件問題須要檢討,今天特建議議長,本會同仁要為大多數人民來謀福利,不能為自己來做事情,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想不得了,并請議長督飭議事組不應該這樣做。

連年來臺灣省政雖然在經濟建設方...

感棘手而裝聾作啞,亟待加取締;七、本省出產之滑石、滑石粉,外銷國際市場,自產地花蓮運抵基隆,委由基、高、沿海輪船營運所辦理,其一噸的產品到基隆究須若干費用,根本無法計算,再報關行每批手續費二.....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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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蘭陽地區災害防止問題:1臺灣地狹人稠,蘭陽平原並非不可愛惜,主管機關對災區重建工作,態度如此冷漠,是否合理;2風水災害,年復一年,蘭陽地區從今以後,能否從建設的死角,變為建設的重點;3編列明年度預算,對蘭陽地區的治山防洪築堤導水等建設工作的經費,可否設籌增加;二、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問題:1違法背理的公職候選人資格檢覈規則能否轉請中央予以廢止;2如果候選人資格非檢覈不可,能否請由立法院立法;3本會審議選?法規時所附決議事項曾否轉請中央採納?考選部何以不予理會?有無說明理由?政府如有尊重議會決議的誠意,能否請中央重新考慮;三、妨害選?取締條例的立法問題:1政府究竟有沒有辦好地方選?的誠意與決心;2如果有,何以適應需要的新法律不能於選?期前完成立法程序;3妨害選?罷免取締條例草案,是內政部與民政廳的官員們會同草擬的,六個月以前就已見報,以後何以不見動靜?阻礙究竟在那裡?主管機關既然認有必要,何以不能克服困難催請趕辦;四、省議員選?的法規適用問題:1今年省議員與縣市長合併選舉,究竟依據那一種法規辦理?政府已否認真考慮;2如果左右為難,可否催請中央在三月以前將妨害選?取締條例完成立法程序;3素仰主席「崇法務」,現在「法」的本身有了問題,官民將如何「守」如何「崇」;五、違紀競選問題:報載地方黨部有派員至選?事務所阻撓未提名的黨員辦理候選人登記,甚至有已經登記,被人強迫選務人員代為撤銷登記者,這些乃是公然違法的行為;請問主席:1上項違法阻止公民登記競選公職情事有所聞否;2政府對於此類違法行為依法取締乎?抑視若無賭乎?3黨紀與國法難以兼顧時,政府究重黨紀抑重國法;六、一人競選問題:黨政人員利誘威脅其他候選人使其「讓賢」,或以不當手段取消其他候選人資格,以造成黨提名候選人不競當選的局面;四年前,雲林縣縣長選?的全縣投票率在百分之九十一以上,開票所中,有五十處投票率是百分之百,真是有那麼多人前往投票所投票嗎?1這樣可以向蘇俄看齊的高投票率是真實的嗎2如有可疑,主辦選?機關,主辦監察機關,曾經派員調查過沒有?曾經切實檢討過沒有;3政府對於威脅利誘他人「讓賢」的行為,是否準備依法取締;七、輔導競選問題:1輔選工作,是不是「以使黨提名候選人當選為目的之行為」?如果是,則並非登記助選的黨工人員何以可以助選?如果不是,輔選工作的目的何在;2公平公正是否口頭上說說就可以使人民信服,可否轉告執政黨黨部和他們的地方黨幹們在行動上做到「公平公正」;3如果主席也認為選?法規規定得太過份了,可否交代主辦機關大加修正,免得在民主選?歷史上留下污點;八、煤業政策:1經濟部所訂定之熱能政策,對本省經濟繁榮,社會安定,人民就業等,關係甚大,如此重大的熱能政策,未知事先是否與省政當局取得密切聯繫;2據悉經濟部通令電力公司所屬各發電廠積極舖設油管,對於煤業之產銷,任其自然發展,如此省內煤業必然陷於全面崩潰,在目前的情況下,油煤的進口,固然不成問題,倘若一旦國際局勢發生變化,油煤來源中斷,後果不堪設想;3假如政府能以進口外煤差價每噸二百六十元,移作獎勵臺煤增產補貼基金,鼓勵開發國家資源,既可節省國家外匯,又能發揮民族產業,何以捨此而不為;4據悉石油公司原油價每噸按牌價七折優待供應臺電,以此計算前年一年臺電用油代煤部分已多開支新臺幣七、○○○多萬元,足見省產煤炭較石油便宜甚多,政府縱將煤價略加調整,亦較用油為經濟,既能鼓勵增產又可節省外匯,再者,一般工業用油均按牌價供應何以獨對臺電用油特別優待,理由安在使人費解;5煤礦業之興衰直接影響從業員工之就業與生活問題,且關係國家稅收至鉅,值此反攻復國時期,政府允宜積極輔導開發,則可增加省產熱能之供應幫助國民就業。

一、蘭陽地區災害防止問題:1臺...

可以向俄看齊的高投票率是真實的嗎2如有可疑,主辦選?機關,主辦監察機關,曾經派員調查過沒有?曾經切實檢討過沒有;3政府對於威脅利誘他人「讓賢」的行為,是否準備依法取締;七、輔導競選問題:1輔選.....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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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面:一、為提高行政效率及節省開支,現在臺北轄市的省屬機關,應即遷移中興新村或臺中等地辦公;二、增加地政人員編制,以利地政業務推行;三、加強國民就業輔導;四、全省六、二一五村里規劃四、八九三個社區,已完成二六○個,其餘四、六三三個社區,分為八年建設完成,現在補助四分之一經費,對貧困地區應請酌情增加,以完成計劃;五、應加強防止少年犯罪,以安定社會;六、積極培植本省籍優秀軍公教警幹部為培養反攻大陸後的建國幹部作準備;七、請複查違章建築,如不妨害交通,市容、安全的,准補辦手續,免予拆除以恤民艱;八、嚴格加強管理及取締偽劣藥;九、免費製發全省全省公教人員制服,改善公教人員生活;十、通盤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十一、請列預算撥付,以利退休政策的執行,促進人事新陳代謝;財政方面:一、政府對每株山蕉課征十三元,田蕉二○元之所得稅,又對外銷蕉每百公斤再課征二十三元之臨時捐,應請減免是項稅捐;二、請提高房屋稅起征點及提高房屋折舊率,減輕人民負擔;三、請提高菸葉收購價格,安定菸農生活;四、請政府將土地增值稅撥出半數為縣市地方建設經費;建設方面:一、現在市政建設經費,請由都市平均地權征稅項下撥出還原,以發展市鎮;二、促進工商業發展,鼓勵華僑及外僑來臺投資設廠,加強輔導產銷;三、請督促所屬運用河防基金經費,治理河川;四、請減輕農田灌溉用電電費;五、請將濁水溪約五、○○○公頃土地,列入新生地開發實驗區,以利增產,救濟失業;六、請轉請內政部將省府所報都市計劃變更案,早日審核公佈實施,以利執行;七、請對現在施工中之水庫及灌溉工程應依計劃期間完成;八、增列自來水設施經費,改善鄉村布水設備,以維護健康;農林方面:一、督促所屬對於人民申請砍伐造林木或租地造林手續,應予方便簡化手續;二、擴建肥料廠、農藥廠,大量生產,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品質,廉價配售農民;三、對農產品特產品,應有計劃的調節產銷;四、請將剩餘稻谷設法外銷,以增外匯收入,亦免谷賦傷農;五、准租地造林人在造林地內建築房屋,以安定其生活,且便管理林地;六、林班地利用經中央核定公告,請督促所屬單位早日辦理放租手續,以利增產;七、請繼續增編預算完成水土保持計劃;八、從速撥出林班地或不要存置林野地,供鄉鎮公共造產,增加自治財源;九、林班原始林砍木計劃,請減少伐木量,完成伐木跡地更新造林,改良林相;教育方面:一、教育廳及縣市教育局員額編制過少,請增加人員以應業務需要;二、嚴選督學,輔導查察各級學校辦學情形;三、各級學校校長應予嚴格考核,發揮領導作用;四、提高師資素質;五、學校課本與課業應加檢討;六、請設法調整教師待遇;交通方面:一、為發展觀光事業,請建議有關單位簡化出入境手續;二、加強輔導全省各地風景區建設;三、早日興建蘇花鐵路、南迴鐵路,完成環島鐵道交通,以利觀光;四、本會經組織第三國際港築港調查研究小組,綜合結論,以重建臺中港為第一優先,請主席促請早日進行築港,以應本省農工商發展需要;五、依分期四年交通計劃配合預算施工;六、分撥預算補助縣市鄉鎮舖設柏油路面以開闢道路,築造橋樑,使鄉鎮村與都市平衡發展;七、應將汽油捐爭取歸還本省所有,以資遍應發展交通之用;八、請將公路、鐵路,港局收入利益,悉數撥歸所屬單位返原支應交通設施經費,以發展交通;九、交通安全應予加強,以減少車禍;十、增加交通人員待遇;十一、監理站所人員不足,站所應拓寬;十二、運輸業應以方便施客為目標,營運方針應改進,以利營收;關於水利局承辦南投縣內能高大圳灌溉工程問題;關於竹山水利會裁併問題。

民政方面:一、為提高行政效率及...

;二、加強輔導全省各地風景區建設;三、早日興建花鐵路、南迴鐵路,完成環島鐵道交通,以利觀光;四、本會經組織第三國際港築港調查研究小組,綜合結論,以重建臺中港為第一優先,請主席促請早日進行築港,以應本.....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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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補地預定臺中港、淡水港、蘇澳港,在此三個地內中選擇最具有經濟價值,符合我國情之需要者,擇其一,業已招聘外國專家從事調查研究,本席在交通質詢時,一再表示,本席並不堅持要求政府應在何處建,只希望為政者,提出政治良心,治理國政,是非分明,以實情提出報告,公開討論:一、臺中港之沿革:臺中港之命名,乃光復後我政府接收日人興建在梧棲鎮新高港之改稱;二、破壞建設:光復後地方不肖分子,砍樹伐木,佔為田地與養魚池,日人見此景況,不敢阻止,我政府接收人員接收後,與地方不肖分子,將築港所有資材,及建設破壞變賣,囊括殆盡;三、光復後民意代表建修復臺中港;四、光復後臺中港船舶出入之輻輳:光復後,大陸通商頻繁,每日各種船舶,大大小小約有數百艘,出入停靠臺中港,梧棲一時非常繁榮,及至大陸淪陷,交通中斷,故再趨於沈寂;五、連續十五年來繼續調查研究臺中港得到良好之結論:以湯教授等為主體,負責研究調查,費了十五年之時間,花費莫大之經費,試驗模型,製成每年風速潮差漂砂等之紀錄,已得到很滿意之結論;六、訪問基隆港務局長:前月中,中縣委員一行,訪問曹港務局長於辦公室,承告謂臺中港位在中部,各公路均已完成,地位適中,內陸交通方便,腹地廣闊,具有政治經濟最優良之地點;七、院轄市議長往日本活動左右人選造成國恥:報載為爭取第三國際港建在淡水,張祥傳以議長之尊,親往日本活動,左右日本政府指派人選,此等辱國行為,實非我全國人民所能諒解;八、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組團考察臺中港;九、曹港務局長簡報之摘錄:要興建臺中港必先決三個問題:1.大甲溪、大安溪之規劃;2.須建攔砂丁壩以解決漂砂問題;3.浮復地問題;十、梧棲工程師大力活動;十一、非保密資料而保密用意費解;十二、遺跡歷歷可資證明:臺中港完成五千噸級船舶可以出入之商港有左開之遺跡可以證明,茲簡錄於左:(共十項,詳細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三、曹局長在省議會答本席質詢:(詳情問答請看第十九卷第十八期第七九一頁);十四、臺中港重建之必要性:臺中港有政治經濟良好之價值,且築港技術如漂砂潮差問題亦可容易解決,在建港經費依省政府答質詢謂臺中港重建須四十二億,淡水四十一億只有一億之差更不成問題;十五、中部地區大宗出入原料與產品:中部十宗出產品所佔比率簡錄如下:蔬菜、蜜餞、手工藝品、生果、羽毛、罐頭,以上出口美金一億元以上檢驗局資料;紡織、裁縫機、機器、木材、肥料、玻璃、塑膠、橡膠鞋、亞?、竹製品、雜品、糖米,綜合上述中部地區出口金額保守估計有二億美元佔全國出口金額四四%;十六、建設淡水港並無一個優點可言;十七、排除臺中港重建用意之分析無法洗除瓜李之嫌;十八、風風雨雨中之傳說:淡水建港之說,在幾年前北部有力階級有財階級即已收到消息,大量收購淡水土地大炒地皮,卻是空穴來風,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結論:本席羅列臺中建港之優良條件為主席參考,請主席建議中央應以國家百出大計勿為一小部分不肖之徒為個人之發財以緣及活動手段而使各種報告發生不正確之情事貽;對建設臺中港結語補充:日人對於中部築港之重視抱有發展中部之計劃,而且考慮到國防重要產業開發之重要性,省議會歷屆交通小組為求國運隆昌一再建議政府重建臺中港而曹局長是否為個人仕途之利害或受權力財力之壓力,故對於臺中港重建問題如本席在小冊所述明實情加鹽減醋,此可以說不但無視議會之建議,同時埋沒實際之情形,指鹿為馬發生偏差之言論,故政府重大建設不可委任抱有偏見官員來司其責,日人在臺灣有五十年之經歷,了解實情,決非如荷蘭等外國工程師所知其皮毛而遽下斷語,故本席希望政府對於第三國際港之建設應針對利弊,使本省產業均衝發展,同時對國際貿易造成更有利條件,此乃我中部人民所期待於主席;一、建主席轉請行政院對印尼千萬美元貿易貸款及對印尼貿易賒賬保險迅速決定使我國對印尼貿易有利展開;二、建議政府停止准許外國藝人入境來臺賣唱獻技以節省外匯並將本件節約款項轉為增加創辦大學教育資金;三、有關女工赴琉球問題:1.現在本省工業正突飛猛進,女性勞工極其需要頗有供不應求之時,政府竟捨本取末讓大批女工出國幫人家忙;2.琉球的糖、鳳梨罐大部銷日本而且有優惠的條件,說起來是我國糖、鳳梨銷日的勁敵,現在政府竟也准他們去幫人家來打擊自己;3.出國的女工們以美元計算工資為號召相當有魅力,對鄉下來說是非常令人嚮往,但是實際爭回來的外匯究有多少?4.如果不予適時制止一定會刺戟我國工資的畸型增高,甚至超致勞力的不足等嚴重後果顯而易見;四、建政府凡任鄉鎮長五年以上者得任用農會總幹事,以資鼓勵提高公務人員士氣;五、建主席對於五十六年度鄉鎮長考績良好者,應發放獎金以資鼓勵。

政府計劃興建第三國際港,候補地...

補地預定臺中港、淡水港、澳港,在此三個地內中選擇最具有經濟價值,符合我國情之需要者,擇其一,業已招聘外國專家從事調查研究,本席在交通質詢時,一再表示,本席並不堅持要求政府應在何處建,只希望為政者,提.....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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