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三年酒永久保存第十冊[3]

正題名:昭和三年酒永久保存第十冊[3]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7_10_009
著作者:
產生者:酒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酒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六、酒類ヲ標本トシテ必要アル場合ハ適宜在庫品ヲ充當シ常ニ品質ニ留意方花蓮港支局長ヘ通牒[342];七、本島公學校ニ於テ理科教授材料トシテ白粬及紅粬ノ分讓方ヲ各學校長ヨリ願出アリタル際ノ處理方酒關係各局所長ヘ通牒(附本件文教局長ヘ通知)[346];八、宮前製白粬成績不良品ニ限リ直接返送スル向アルモ自今昭和三年七月專酒第一六三四號通牒ニ依リ取扱方酒類製造關係各局所長ヘ通牒並各局所ヘ送付ノ白粬ニシテ變質セルモノハ送付先ノ局所ニ於テ棄卻スルヲ適當ト認ムルニ付自今品質試驗ノ為メ必要ナル數量以外ハ送返樣取扱方臺北酒工場長ヘ通牒[351];九、白粬一五八六瓩棄却認可、指令第一四八一號(臺北酒工場)[352];十、本島產見本米每期特ニ分讓方臺灣總督府米穀檢查所ヘ依賴[360]。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3年3月~昭和4年1月 (1928-03/1929-0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3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