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名:臺灣客家族群權利之制度與實踐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NclACN:004317165
著作者:
創作者:雷耀龍
主題與關鍵字:
主題:自由主義多元文化論
描述:
內容摘要:臺灣客家族群在人數上雖居全臺第二大族群,但在其他強勢族群文化的長期同化下,正面臨認同薄弱、文化斷層及語言流失等危機。隨著1980年代臺灣民主化及本土化的開展,族群議題遽然浮現,有識之士鑑於客家族群久受忽視,遂發起一波波運動,訴求族群權利。以1988年底的「還我母語」大遊行為開端,臺灣客家族群於焉展開三階段的客家運動。凜於客家「關鍵少數」的選票力量,朝野無不以客家政見積極回應客家族群的權利訴求,並促使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於2001年6月成立,自此客家運動由民間訴求進展到政府推動。2010年1月《客家基本法》更獲頒施行,不僅表彰著國家肯認客家族群的地位及其對臺灣多元文化的貢獻,且進一步將客家族群的權利保障落實為國家的法律建制。本文即以《客家基本法》的頒行為契機,由Kymlicka的「自由主義多元文化論」出發,環顧國際上對於少數族群權利保障的規約,以對照當前臺灣客家族群權利在制度面與實踐面的實證狀況,從而驗證我國憲法以下的實定法及其相關政策的不足。再者,《客家基本法》做為一項公共政策,其可行性如何?其被賦予的「優惠性公平待遇」合乎憲法的「平等原則」否?倘與原住民族的權利訴求比較,兩者在本質及內涵上有何異同?凡此均為本文關懷的焦點。最後,本文嘗試就臺灣客家族群權利的當前之不足及未來之展望,提出一些建議與策略,並冀圖指出下一階段臺灣客家運動的訴求主軸,而期以人才的繼起與培育作結。
出版者:
出版單位:臺灣大學
日期:
出版日期:2012
格式:
數量:1
語言:
作品語文:中文
管理權:
管理權:原資料著者或出版者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