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鹽樹船肚庄戡定圳界給示碑記

客語拼音:四縣:iamˇsu sonˇduˋzongˊkamˋtin zun giai gibˋsii biˊgi

名稱:鹽樹船肚庄戡定圳界給示碑記客語拼音:四縣:iamˇsu sonˇduˋzongˊkamˋtin zun giai gibˋsii biˊgi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識別資料:F0-1001311-1112-000229
著作者:
普查人員:葉淑芬(綠元氣)
主題與關鍵字:
類別:古物
種類:生活及儀禮器物
其他
描述:
描述:此為石碑為清朝乾隆26年堪定的台灣府鳳山縣圳界的給示碑記。目前收藏在鹽樹村的村大廟鹽樹北極殿內龍邊廂房。碑文如下:戡定圳界給示碑記特調福建臺灣府鳳山縣正堂、加三級、記錄五次王,為勒石定界以垂永久事。乾隆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蒙特調福建臺灣府正堂加三級紀錄九十三次余批:「本縣審看得該庄等處田禾,均藉六皆河水引灌。其源共出一条,其流分為三支:東一小条,係屬三張廍庄;又一大条,係塩樹腳等庄;西北邊一大条,係屬卓佳、龍肚兩庄。此自各庄引水之圳頭也。去年十二月內,劉予長等因從前未定分界,稱塩樹腳庄民霸絕緣由,上凟憲案。蒙批『仰縣查照前詳批示,詣勘定界』等因,遵即檢查前詳,親詣該地逐細察勘,量明溪水寬深、查看圳頭大小,當場繪圖貼說。招訊各犯,據卓佳庄民劉予長等供稱『本庄年納供谷一百一十五石八斗四升零,又納餉艮二十二兩四錢』。又據龍肚庄民涂伯清等供稱『本庄年納供谷一百八十九石五斗五升零』。又據塩樹腳庄民高千盛等供稱『本庄年納供谷三百四十八石一升零,三張廍庄完納餉艮四十兩,被卓佳、龍肚庄民在源頭另鑿新圳』各等語。為查該庄田禾旣共引各溪水以資灌溉,則溪水自當按照供谷之多寡,以定水面之分數。今勘六皆溪面平流處所,橫寬六丈,應以一丈西邊為砌石立界之地,其餘五丈作十分均分:內卓佳、龍肚兩庄應歸二丈,計得四分;塩樹腳、三張廍等各庄應歸三丈,得六分。至塩樹腳庄民,並無霸絕水源、佔住圳頭;龍肚庄民涂伯清等新開圳頭,業已填塞,毋容置疑。理合將勒界、分界情由,繪圖貼說,呈詳憲臺核示。」等緣由,蒙批「爭水處所,旣該縣親勘,酌量公分,以資灌溉,兩比皆以允服,投具遵依,如詳完案繳圖」等因。蒙此,合行勒石永禁。為此,示仰龍肚、卓佳、塩樹腳、三張廍等庄墾管佃戶人等知悉:嗣後爾等務須遵照本縣訊斷、府憲批示,按照砌定四六界限,分流灌溉,以張公道,以資利賴。如敢不遵,仍在內山源頭私開圳道、挹彼注茲、分洩圖私者,查出定行依律重處,絕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遵。每年捐谷四石,奉祀天后聖母香油之資。乾隆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給,發阿里港立石。
材質:石塊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臺灣客庄文化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建檔日期:2011-10-21
年代:乾隆26年(西元1761年)
格式:
形狀:長方形
尺寸:長40cm/寬10cm/高140cm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保存機關(人)-名稱:屏東縣高樹鄉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