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乾隆陸拾年魏家分鬮書

客語拼音:四縣:ngui gaˊfunˊkieuˊsu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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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識別資料:F0-1000310-1104-000054
著作者:
普查人員:吳家勳 袁慧心(平鎮)
主題與關鍵字:
類別:古物
種類:圖書文獻
文獻
描述:
描述:據受訪魏芙蓉所述小時候聽過其父親魏春芳口述,客家地區財産繼承向以嫡長(長子和長孫)爲優,常由父母主持家産分配,並且請來舅父、伯父、叔父當監督人,以防止父母偏心或兄弟仗勢多佔强分。財産分配後由父母將情况寫在書面上並簽名或打指模,一式幾份交由各兄弟保管爲憑此憑證稱為「分鬮書」,按習俗規定,長子可獲得半份家産(包括房屋、田地、財物),得到房屋中最大的一間,其餘兄弟依次分配,幼子往往只分得最小的邊邊的一間,以此意味着長子繼承父母的“衣鉢”,財産分配好後,即選擇吉日進行“分竈”儀式,此分鬮書為魏家乾隆年間所留傳下來,為六大房分家時的憑證,共有兩分其他一分不知所蹤,此分分鬮書,為魏芙蓉女士特別請師傅表框小心翼翼的將其保存下來。 魏家魏家乾隆年間分鬮書文字節錄立賣屋地契 嫂彭氏仝男洋脊富宗因上年夫魏萬珍兄弟分得有三股均分屋地茶園並帶蔡園竹木夫得有壹股坐落地名南興庄其屋地菜園界址東治庄後車路為界西至庄前為界南至叔父萬玖屋地為界北至桂陽伯父屋地為界四至分明今因乏銀應用願將夫遺下壹股之屋地蔡員以及竹木等項願出賣予人儘問至親友兄弟等俱不能承受舉引就與本家叔魏宣俊出首承買登日憑中三面研定時值屋地價肆拾元正銀契兩交明白中間並無債貸準則短少等情事此菜園竹木委系先父股份之業並無包賣伯叔兄弟人等物業以及上手來歷不明等情事如有此情洋富母子一力抵當不干買主之事自賣之後于買主前去架造房屋永遠居住耕作管洋富母子兄弟一賣日後永無贖贈此係二比甘願兩無迫勒一綿付執為炤可 業主 代辦霄裡庄林安然記乾隆陸拾年十一月
材質:棉紙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臺灣客庄文化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建檔日期:2011-04-25
年代:清乾隆陸拾年(西元1795年)
格式:
形狀:長方形
尺寸:長45公分x寬20公分
語言:
中文
範圍:
經度:X:121.245941
緯度:Y:24.897353
管理權:
保存機關(人)-名稱:魏家分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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