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名稱: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

主要名稱: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物系統代碼:HM_83_im20120330_rel_org-03
資料類型:
型式:實體物件
主題與關鍵字:
藏品類目:歷史
主題類別:客家移民史相關文物
描述:
原詮釋資料:清乾隆五十四年(西元一七八九年)福建巡撫徐嗣曾明訂鹿耳門海口船隻往來規費在案,鹿港海口卻以該處未曾勒碑示禁而有重索強捐的弊端發生。彰化縣粵籍士紳遂稟請官方給示勒石,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悉照鹿耳門舊例。碑文曾收錄於「中碑集成」、「明清碑碣選集」。 按,臺南市大南門碑林尚存乾隆五十三年(西元一七八八年)徐嗣曾給立「示禁海口章程碑記」,可供參考,資料來源詳見「臺灣地區現存碑碣誌‧臺南市(下)篇」,頁三四六。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
日期:
攝影日期:2012-03-30
格式:
尺寸:139�6cm
管理權:
機構名稱:鹿港三山國王廟管理委員會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