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之大陸地區父母、配偶、子女經申請來臺定居或居留,可列入眷口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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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102860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桃園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府人三字第46727號;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要點第7點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公教人員;大陸地區;臺灣地區;定居;居留;眷口計點;兩岸關係
出版者:
桃園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3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桃園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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