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確定「客觀可避免性」就不應展開「不純正不作為構成要件該當性」審查--評析最高法院一百年度臺上字第三二號判決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11038001
資料類型:
期刊論文
著作者:
鄭逸哲
主題與關鍵字:
客觀不可避免性 不純正不作為構成要件 消極構成要件 審查前提消極要件 事變責任
描述:
來源期刊:月旦法學
卷期:197 2011.10[民100.10]
頁次:頁152-164
日期:
20111000
來源:
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管理單位:知識服務組-期刊
聯絡E-mail:nclper@ncl.edu.tw
電話:02-23619132轉305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傳統骨科中藥材骨碎補對骨母細胞之生理...
單子、褶曲與全球化:人文學科再造的省...
南科345kV地下電纜線路之規劃設計...
微奈米級三維全域表徵動態顯微量測
中國古代青銅器的銹蝕產物與其造成的機...
洛神賦圖:一個傳統的形塑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