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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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B026-012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司法人權、人權工作須知
關鍵字:釋憲、違警罰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察權
描述:
內容描述:大法官釋憲第166號解釋違警罰法違反憲法人身自由保護。但違警罰法卻在社會秩序維護法裡脫胎換骨,警察有權以拘留處罰剝奪人身自由並逕行盤查、拘提等權,賦予警察過大裁量權,台權會盼立法院能徹底翻修該法。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91-08-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第17/18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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