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洪奇昌六一二事件及五二○事件審判過程違法不當發表抗議聲明

為洪奇昌六一二事件及五二○事件審判過程違法不當發表抗議聲明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B021-011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司法人權、人權工作須知
關鍵字:六一二事件、洪奇昌、五二○事件、謝長廷
描述:
內容描述:地院對洪奇昌之六一二及五二○事件的裁決過程有不當之處,例如:不准洪奇昌指定謝長廷為辯護律師,而未裁定前予以聲請辯論終結等,台權會對於此審判過程違法不當,表示抗議。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89-11-01
創作日期:1989-09-29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第12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台灣人權通訊第12期
台灣人權通訊第12期
人權雜誌2005年冬季號
人權雜誌2005年冬季號
言論叛亂,亂判言論?!
言論叛亂,亂判言論?!
關心五二○受難的同胞:五二○事件尚有...
關心五二○受難的同胞:五二○事件尚有...
人權雜誌2003年春季號
人權雜誌2003年春季號
台灣奉獻者:為黃憶源先生子女教育基金...
台灣奉獻者:為黃憶源先生子女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