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
人權雜誌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公開徵選計畫
國立政治大學
台灣史研究所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為陳維都因預測郝柏村將政變之文章被判八年重行發表聲明(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B018-019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表現自由、司法人權、人權工作須知
關鍵字:陳維都、郝柏村、叛變、懲治叛亂、陳忠義
描述:
內容描述:陳維都及陳忠義因於1988年發表文章預測參謀總長郝柏村將在國慶日叛變之文,陳維都最終以「懲治叛亂條例」「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消息」獲判八年,台權會認為法院引用之法條難以確認「構成要件明確性」,盼望當局能尊重人權。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89-04-15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第9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台灣人權促進會(1989-04-15)。[為陳維都因預測郝柏村將政變之文章被判八年重行發表聲明(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e/25/27.html(2015/05/08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e/25/27.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感謝您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為了讓資料更容易被檢索利用,請選擇和這項數位資源相關的詞彙:
表現自由
郝柏村
陳忠義
國慶日
政變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勞動人權宣言
國內人權新聞
台灣第一次人權座談會
「擴展人權運動觸角,落實基本人權保障...
台灣人權通訊第3期
1987年台灣人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