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陳維都因預測郝柏村將政變之文章被判八年重行發表聲明(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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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B018-019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表現自由、司法人權、人權工作須知
關鍵字:陳維都、郝柏村、叛變、懲治叛亂、陳忠義
描述:
內容描述:陳維都及陳忠義因於1988年發表文章預測參謀總長郝柏村將在國慶日叛變之文,陳維都最終以「懲治叛亂條例」「散佈謠言或傳播不實消息」獲判八年,台權會認為法院引用之法條難以確認「構成要件明確性」,盼望當局能尊重人權。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89-04-15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第9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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