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結社自由不容剝奪: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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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B017-012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集會結社自由、人權工作須知
關鍵字:結社自由、羈押、林宗正、人民團體法、行政罰、刑事罰
描述:
內容描述: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在1989年1月於立法院二讀審議,內容對於未依法成立之團體可處行政罰或刑事罰,新法的規定比過去的人團法更為嚴苛。台權會聲明自由結社為人民最基本的人權之一,籲政府不要任意剝奪。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89-02-15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第8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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