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曹德、蔡有全案件的聲明

對許曹德、蔡有全案件的聲明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B010-010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雜誌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魏廷朝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全體執行委員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表現自由、思想及信仰自由
關鍵字:臺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魏朝廷、許曹德、蔡有全、內亂罪
描述:
內容描述:魏廷朝及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全體執行委員發表聲明,希望當局對蔡有全、許曹德兩人以不起訴處分,以展現憲法第一十條保障思想言論自由之精神。
出版者:
出版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出版日期:1987-11-39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台灣人權雜誌創刊號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魏廷朝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全體執行委員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台灣奉獻者:為黃憶源先生子女教育基金...
台灣奉獻者:為黃憶源先生子女教育基金...
鳥頭馬腳終將救
鳥頭馬腳終將救
人權雜誌2005年春季號
人權雜誌2005年春季號
「新世紀的人權挑戰與建制」:第三屆大...
「新世紀的人權挑戰與建制」:第三屆大...
人權雜誌2005年夏季號
人權雜誌2005年夏季號
個人資料沒有保障,健保IC不應上路
個人資料沒有保障,健保IC不應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