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四條(休息及閒暇之權);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生活水準之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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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A016-029
資料類型:
資源類型:人權報告書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主題與關鍵字:
議題:生存權
關鍵字:休閒權、兒童、家扶基金會、低收入、虐待。
描述:
內容描述:國際人權宣言第二十五條提到人人享有因衰老、失業、殘疾、寡居等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喪失生活能力,社會應該給予生活保障權,兒童與婦女應該受到特別的照顧與協助等條約。以此來看台灣內政部,對於低收入戶的審核過於嚴苛,使得許多人無法獲得社會救助。此外,依據統計兒童與女性受到傷害事件其家庭經濟無法照顧等問題為其影響因素,而種種的事件凸顯人在生活保障權上,還仍有須要努力之處。
出版者:
出版者:前衛出版社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運動檔案及文獻之數位典藏計畫
貢獻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
日期:
出版日期:2005-12-10
格式:
藏品單位:一篇
材質:紙
語言:
中文
關聯:
本篇包含於:2004年台灣人權報告書
管理權:
典藏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著作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財產物權:台灣人權促進會
數位圖檔使用限制:非營利、學術研究使用
後設資料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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